7月13日,市中院审管办根据湖北全省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和省法院电子卷宗建设项目需要,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审判综合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培训会,全市各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系统升级主要有以下两个变化:
一、新增了四类案件监管模块
从立案部门标识、到承办法官报告、再到院庭长主动发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任一时间节点均可进行标识并进行实时监管。
哪些案件属于“四类案件”呢?
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
4.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将“四类案件”嵌入审判管理流程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审判管理的重要抓手;是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运行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规范院庭领导的审判监督职责。同时,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达成促进裁判结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增一键转档功能
案件报结后,书记员可线上整理所有文件一键提档、归档,归档后的文件将被智能分类、自动编目,此项功能将实现卷宗即时电子化,规范案卷整理工作,极大提高工作效率。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为解决调卷难,切实压缩审限,助力案件评查的积极探索。更是为主动适应审判形势,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电子阅卷的便民之举。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产及深度应用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