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8日上午,孝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胜利召开。孝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龙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5年工作:
2025年,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154件,审执结7398件,同比分别上升8.1%、9.6%;法官人均办案291件,居全市法院第2位。
讲政治,在筑牢忠诚中坚守初心使命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建立“政治﹢业务”融合开展模式,引导干警将“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落实到每一个案件。
坚持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谋划部署、逐项对标推进;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等讲授专题党课14场次,围绕违规吃喝、“五查五纠”等主题开展研讨交流24场次,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进一步筑牢。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3件,判处罪犯368人。坚持反腐高压态势不动摇,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邀请近300名党员干部旁听涉医药、殡葬、教育等群腐领域案件庭审,发挥警醒、震慑作用。
构建涉企纠纷全周期化解机制,审结涉企案件2021件,涉案金额8.12亿元,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评估费用动态计费机制,打破评估机构“稳赚不赔”格局,为涉诉企业节约评估费近50万元。
坚持监督依法行政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重,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7件。支持行政机关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审结罚款案件3件,无一因量罚失当被判决撤销或变更;依法支持征地拆迁、产业转型等,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件,裁定准予执行率100%。
以“推行阳光执行”项目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创建试点为契机,推行“四公开、三服务、两保障”的执行模式,执结案件2871件,执行到位金额3.68亿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为86家企业和76名个人打开“信用重生”通道;在派出法庭设立阳光执行联络站,选聘联络员45名,累计接收执行线索近400条,促成执行和解118件。
解民忧,在为民司法中回应群众期待
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审结涉及老百姓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案件1527件。聚焦“劳有所得”“家有所安”“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依法保护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32份;缓、减、免诉讼费1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元。
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判后答疑和案件回访,多角度开展释法说理,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
入驻县乡两级综治中心,推动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打造“先行调解+诉调对接+立案受理+司法确认+速裁法庭”的入驻模式,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分层解纷体系;
提素质,在铸魂强基中锻造过硬队伍
全面落实“干部素质提升年”相关部署,建强选、育、管、用完整链条,制定“以事炼人”成长清单,实行师徒结对“青蓝计划”,帮助明晰规划;2名青年法警入选全省法院首批司法警察教官人才库,1份裁判文书获评全省优秀文书,1篇调研课题获评全省法院司法研究优秀课题。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逐一完善防控措施;深入推进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狠抓干警“八小时内”履职、“八小时外”监督,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作风满意度问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案件质量工作情况。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近300人次,“法官+代表委员”联合化解矛盾纠纷192件。
2026年工作计划:
二是聚焦格局再拓宽,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作示范。
三是聚焦服务再优化,在满足群众需求上走在前、作示范。
四是聚焦质效再提升,在加强规范管理上走在前、作示范。
五是聚焦作风再改进,在锻造过硬队伍上走在前、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