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院长亲自调解涉未成年人案件

2022-06-16 10:57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张立园    浏览: 574

“感谢刘院长!没想到您亲自调解我们这个案件,我们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

“这是我应该做的,你们家长回去也要按照家庭教育令的要求,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陪伴他们成长、成才;也祝两个孩子学习进步!”

6月6日,一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云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主审法官刘杨萍院长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家长向刘杨萍院长表达感激之情。

 

案情回顾:

小华(化名)与小明(化名)系同班同学,2021年11月11日,两人下晚自习回到宿舍后,在宿舍逗闹,期间,小华用拳头将小明打倒在地,致使小明下颌骨骨折,后住院治疗。因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均长期在外务工,双方一直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便委托律师将被告和学校告上法庭。

云梦法院受理该案后,党组书记、院长刘杨萍亲自着手阅卷审查。考虑到两人都是未成年人,对于这个案子,如处理不当将对孩子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消极影响,再僵持下去也不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发展及学习。承办法官刘杨萍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庭前调解,经过几轮耐心的劝导和调解,两名未成年人对自己犯的错误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忏悔,表示以后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回报社会,被告小华诚挚地向小明鞠躬道歉,两个昔日的小伙伴重新拥抱在一起。双方家长也对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针对双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行为,云梦法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法官提醒: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身心健康与父母的家庭教育息息相关。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树立责任意识,正确的教育、引导孩子,陪伴孩子培养良好的思想和品行。对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进行纠偏,让每一个孩子都得到恰当的引导、适合的教育,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云梦法院积极探索少年审判“五心”工作法,秉持“柔性司法”理念,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目前,云梦法院少年法庭已为受害妇女发出16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青少年家长发出5份《家庭教育令》,向家长精准传播“依法带娃”法治观念,全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引导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同时,积极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完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等措施有效落实。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