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5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孝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7年全市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7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关心指导下,全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以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市四届党代会及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取得了新的进步。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网络信息建设先进单位,被省高级法院分别授予全省法院刑事审判、执行规范管理、诉讼调解、审判质量管理和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并分别介绍工作经验,执行局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审判监督庭被省妇联授予“巾帼示范岗”称号。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126件,审结13594件,结案率为96.2%。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91件,审结962件,结案率为97.1%,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省高级法院制定的审判绩效目标和市委制定的年度责任目标,为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孝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不懈努力。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07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17件,审结1001件,同期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754件1036人,其中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96人。配合死刑复核程序改革,保障二审案案开庭、平稳过渡,依法严惩了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依法对33名轻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207名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判处缓刑,对51名改造比较好的服刑人员作了减刑处理,为141名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以及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在103件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中达成协议,弥补被害人亲属的精神创伤, 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8件,审理被告人97人,严厉打击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两级法院分别组建了少年审判庭,被列为全国法院17个司法改革试点之一,少年审判坚持寓教于审,立足青少年独特的生理心理特点,精心安排庭审,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96件141人,同时,拓宽工作渠道,扎实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少年犯“圆桌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治工作,帮教感化失足青少年。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涉及农民工、就业、就医、社会保障、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7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084件,依法审结8726件,其中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662件,维护了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审结权属、侵权纠纷1571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42件;审批破产案件27件,审理破产案件57件,涉及清算资产4.48亿元;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借款、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3945件,维护了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为融入武汉城市圈新型工业化调整和开放型经济发展优化投资兴业环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32件,凸显了劳动维权意识和劳动保障理念。知识产权审判稳中求进,保护和认定区域驰名商标8件,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努力促进官民和谐。按照“保障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2007年,依法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64件,依法裁定执行452件。其中对16件存在程序和认定事实错误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对19件合法行政行为依法裁决维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和起诉。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促进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的和谐互动,经依法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53件,被告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22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到57.6%。积极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精心组织了一次由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件庭审;争取市委召开了一次高规格的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多次邀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座谈,旁听庭审,促进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逐步优化,公众认知度得到较大提升。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尽力推进执行规范。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有关解决“执行难”的文件精神,在2006年集中清理执行历史积案的基础上,2007年共执行新案3339件,执行历史积案549件,执行结案率为93.7%。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及时执结金融债权案件253件,执行标的总额达10310万元。全面实施了执行程序公开、执行风险公开、执行款物处置公开的执行运行机制;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起了执行管理、执行案件、执行信访办理、执行力量调度“四个一体化”的执行管理机制,全民共享、审执对接、诚信公开的执行征信系统数据库建设已经启动,执行工作正在走上规范高效的运行轨道,为进一步打破体制障碍、破解“执行难”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加强司法管理,努力营造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
在前两年探索审判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运行规范化管理机制,通过不断创新实践,一个适应审判规律、确保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确保公正裁判的审判管理机制正在全市两级法院逐步建立,为建设能看得见的公正、能感受到的高效、能被认同的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了不懈努力。
审判流程逐步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了审判组织建设,坚持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职责进一步明确,审判委员会把关功能进一步强化。市中级法院再次完善和补充各类规章制度54项,使之更加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法院工作特点;在实行统一立案编号、统一排期开庭的基础上,坚持案件审限公开、结案方式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杜绝了超时限审理、超期限执行、超级别管辖的现象发生。逐步探索推行案例指导制度,从近两年审结的各类案件中,通过精心挑选,汇集编制了37件典型案例,以指导法官适用法律的统一尺度和标准;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从办案程序、实体裁判到裁判文书质量实行案案评查,月月通报;坚持庭审评议制度,确保庭审依法公开公正有序进行;坚持依法审理申请再审及抗诉案件,共复查审查申请再审案件135件,通过复查,依法作出驳回申诉的71件,决定进入再审程序的64件;受理抗诉案件21件,已审结17件,其中依法维持原判的12件,改判发回重审的5件;受理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不断规范各类司法鉴定委托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全市76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各类案件436件。
涉讼信访逐步有序化解。把处理涉讼信访工作纳入审判工作的组成部分,以畅通渠道、保护诉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在已构建大信访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涉讼信访处理机制。坚持热心接访,耐心疏导、诚心化解;实行接待上访与主动下访相结合、思想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消化涉讼信访历史积案与预防新案发生上访相结合、法院化解与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协调化解相结合。200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接访1876人次,处理信访827件次,建立涉讼信访档案241件,回复率达98%,市人大转办的32件信访件全部妥善处理,有28件复杂疑难的涉讼信访历史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涉讼信访总量下降、越级上访减少、新办案件上访为零的目标。
诉讼调解逐步形成特色。在依法审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注重在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司法调解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新技巧;健全司法调解工作制度,营造司法调解工作的良好环境;多次开展类案法律适用专题研讨座谈,寻找“法、情、理”的调解结合点、平衡点,全面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和办案水平;推广调解先进经验,促使司法调解工作逐步深化,初步形成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按照“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要求,2007年,全市法院以调解结案的各类民事诉讼案件6307件,调解结案占民事结案总数的71.1% ,执行和解占执行结案的86.4% ,人民法庭调解结案率达89%,以调解和解协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全市法院工作的一个新亮点,全省法院诉讼调解经验交流会在孝感召开。
司法救助逐步有效实施。从构建和谐社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出发,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化解社会矛盾。在市县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两级法院分别建立了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共发放救助资金135万元,65名涉讼涉执特困申请人经审查批准获得了司法救助;为637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办理了减缓免诉讼费用187万余元。司法救助犹如“雪中送炭”,使一批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司法为民”的温暖。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十分关注特殊社会群体的司法需求,依据有关规定分别挂牌设立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合议庭”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为方便群众诉讼,7个基层法院分别设置了涵盖全部乡镇的巡回法庭76个;积极推行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的审理更加简便、快捷。
三、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全市法院始终把以提升法官整体素质为中心的队伍建设作为大事来抓,坚持以人为本,既整体推进又突出特点,不断创新队伍建设新方法新机制,苦练内功,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清廉、公正办案的法官队伍作出了不懈努力。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持续深入地开展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市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谐意识明显增强,司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观念在司法过程中不断得到体现。通过在领导班子中开展争创“团结、廉洁、创新、实干”领导班子活动,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意识进一步增强,市中级法院中心学习组全年集中学习12次,审判委员会组织学习研究法律法规38次,系统学习理论知识,把握政策导向,熟悉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讨论疑难案件172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做到了司法职责与行政职责的有机统一;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法官队伍职业素养有了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公正司法先进典型,有16个单位和2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37个集体、66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
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根据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全方位多途径地抓了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严格法官职业准入,贯彻执行《法官法》的规定和“逢进必考”原则,择优提请任命为法官,新任法官全部符合法官任职资格;选送了29批次143名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湖北法官进修学院及各层级学术机构培训学习,市中级法院以培训中心为基地举办了31期业务培训,共培训法官和司法警察553人次。鼓励法官自学,多形式开展法学研讨活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辩法析理,有16名法官撰写的法学论文在中央、省级法学研讨会上获奖并入选专业书刊。与此同时,积极支持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007年全市法院有27人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法官任职资格,初步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与制度制约“两手抓”,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各种权力在有效监督下行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为每名法官和工作人员编制了廉政档案,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八不”承诺和规范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言行的“六项禁令”,常抓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法官廉洁自律等规定,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深化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法官同律师、当事人的交往准则,约束法官业内外言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作用,2007年查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2件2人。
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市中级法院与孝感日报编办“天平之光”专栏,刊发了法制宣传稿件230多篇,与孝感电视台联办《天平在线》栏目,推出了专题电视片26集,“孝感法院网”采编各类法治信息275篇,唱响了主旋律,弘扬了法治精神;组织举办了全市法院首届“天平杯”书画摄影展、法院系统篮球赛、迎春联欢活动和书记员速录竞赛等法院文化建设活动,不断丰富和谐司法内涵,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激发集体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还把优化司法环境纳入法院文化建设范畴,下大气力加强了“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达到审判法庭设施齐全、人民法庭功能完善,为现代化审判方式改革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为司法条件改善提供物质保障;引入ISO科学管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对各项工作细化成各项岗位责任目标,实行600分的岗位目标绩效量化考核,每日通报并在局域网上公示审判工作进度和变化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全院性工作安排,每月通报一次涉讼信访、案件质量评查、责任目标考核、调研信息情况,不定期地公示优秀裁判文书和差错裁判文书。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为营造自觉学习、讲求质量、接受监督、参与并接受管理的良好氛围提供了自律修炼平台。
各位代表,搞好法院工作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更是人民法院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的重要途径,因而全市两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自觉落实《监督法》,十分注重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努力改进各项工作;十分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热情接待来访和视察,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座谈和旁听庭审,主动征求意见、建议。2007年,市“两会”交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进行了当面回复;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具体案件已按要求办结。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还聘请了38名市县两级的人大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
2007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这里凝聚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也是全市人民理解与信任和全市法院自身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法官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个别法院对法官监督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导致个别法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少数法官不善于统筹办案的社会效果,个别案件虽然实体处理并无不当,但由于释法与明理不能有机结合,仍引起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个别法院由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经费保障存在一些困难,一些必要的装备建设比较滞后。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孝感正处在经济发展整体提速、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推进的阶段。全市法院将按照市委的部署和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审判及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孝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审判服务功能。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将公正司法和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意识,牢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准确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把法院工作放在市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把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价值取向,把科学发展观内化为每个法官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服务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孝感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二,坚持公正司法,正确发挥职能作用。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以让人民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司法方式确保司法公正。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恶扬善,确保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作用,注重行政协调,妥善处理行政纠纷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探索化解“执行难”的新思路,努力提高执结率和兑现率,维护法律和司法权威;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充分发挥调解工作优势,运用多元化机制解决矛盾纠纷,确保每一起案件纠纷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每个矛盾都得到有效化解。
第三,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牢牢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办理手续,规范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保障困难当事人和弱势群体行使诉权;进一步落实诉讼便民措施,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健全巡回审判制度,实行就地办案,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认真开展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探索和推动各种诉讼替代解决方式,妥善处理涉讼信访案件,努力实现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为零、群体缠访上访为零、新案上访为零目标。
第四,坚持素质强院,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以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为重点,不断提高法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人民法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自觉做到司法为民;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种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深化司法文明创建工作,努力弘扬法院文化主旋律,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审判水平,提高审判效率,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第五,坚持协调指导,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协助县市区委抓好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各项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着力解决人才流失和法官断层问题;从影响案件审判质量的环节入手,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性审判管理格局;继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十一五”规划期间人民法院物质建设规划》,大力加强人民法院装备建设,努力完成“两庭建设”任务;加大对人民法庭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力度,固本强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一定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对党和人民的高度忠诚,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孝感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