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程某在云梦县开办了一家制砖厂,原告万某受雇在砖厂务工,2020年8月20日,原告万某因操作不当被机器压伤,随后程某将万某送往云梦县人民医院治疗后,又送至云梦县中医院康复治疗,共医治170多天,被告程某将全部医疗费垫付并支付了部分护理费。但双方对后续的赔偿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形成纠纷,原告万某诉至云梦法院伍洛法庭,要求被告程某在减去已付医疗费外再赔偿各项损失37万多元。
受理案件后,伍洛法庭庭长陈永霞在给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被告提出要对原告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在此期间,原告向法庭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名下的财产和存款,至此,双方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陈永霞庭长经过几次协商无果后,仍坚持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并特邀被告开办砖厂所在地的村委会干部和伍洛镇分管农村村办企业的相关人员一同走访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并从法理、情理、人性、财力出发,多角度分析,向双方阐明执意进行法律程序化的财产保全和重新鉴定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在特邀调解干部的助力调解下,双方敞开心扉,均作出让步,最后原告放弃做财产保全,被告也打消了顾虑,不申请重新鉴定,双方愿意协商处理,最终在法庭、双方律师以及特邀调解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分批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受害者劳务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的顺利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更是让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