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大悟法院大新法庭联系辖区基层治理单位成功调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小波(化名)因经营资金周转不足,向原告小伟(化名)、小旭(化名)借款,原告交付借款后,被告分别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小波仅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原告小伟、小旭遂分别将被告小波以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鉴于本案案情较为简单,且两案被告皆为同一人,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多次与小波电话沟通,力促本案实现庭前调解。为快速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派辖区基层治理单位特约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25日上午,承办法官和特约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经承办法官和特约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小波对借款事宜无异议,但由于现阶段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借款。承办法官和特约调解员针对双方当事人现阶段情况,提出不同调解意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细致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两案从核对当事人身份、双方协商调解到最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全过程仅用一个小时,真正实现司法诉讼服务的高效、便民。
在今后的工作中,大新法庭将继续大力推动多元调解,打通司法服务的特殊通道,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真正实现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