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看云梦法院如何维护法庭秩序,为家暴受害者撑腰

2021-12-01 15:21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张柯欣    浏览: 336

11月23日下午,前来云梦法院城关法庭应诉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被告汪某(男),在法庭上出言不逊,态度恶劣,并在开庭前撕毁已送达的传票等法律文书。鉴于汪某已严重违反了法庭秩序,城关法庭立即向法警大队申请增派法警维持现场秩序。法警大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汪某进一步的危险举动,将其制服。

事件发生后,承办法官对汪某进行了严厉的训戒,阐明了破坏法庭秩序应承担的责任,并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此时,被告汪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承办法官道歉并表示诚心悔过,同时出具了一份具结悔过书,当庭宣读该悔过书请求法院从宽处理。鉴于被告认错态度诚恳,法院决定给予其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庭审过程中,原告朱某称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多次欺骗自己,恶语相加,且实施家暴行为,致使原告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骨头脱臼,精神上也备受折磨。结合被告汪某开庭前的种种表现以及原告朱某所述,为了保护原告的人身安全,承办法官告知原告,如果受到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原告的申请,城关法庭作出一份人身保护令的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汪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禁止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到申请人所在公司滋事。

本案的裁定书系云梦法院城关法庭本月签发的另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彰显了云梦法院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心与不懈努力。筑牢家庭暴力的“防火墙”,云梦法院一直在路上!

       

法官提示: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哄闹、冲击法庭,以及侮辱、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等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否则,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