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送达

2021-07-30 16:43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问1:网上立案容易了,可是后续的缴费通知、出庭传票等等,我必须到法院去领取吗?

问2:是呀是呀,我马上就要去外地出差半个月,家里没办法收法院寄来的诉讼材料文书,我该怎么办?

答:距离远,需等待,送达难题,对策来袭,电子送达,让您无需等待,文书即时“到家”。

电子送达是什么?

电子送达,区别于传统的纸质邮寄送达方式,可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全国统一送达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进行,但应当在统一规范的平台上进行。2020年下半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湖北最艰难的时期搭把手、拉一把”指示精神,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的牵头组织下,“收转发e中心”落地湖北,该中心支持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文书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等。

电子送达的文书有哪些?

1.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异议通知书、听证通知书、决定书等程序性文书;

2.当事人提交的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3.经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法院可以电子送达民商事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裁判文书的,法院应当提供)。

电子送达的流程

1. 可在立案窗口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同意“电子送达”选项;或在网上进行立案申请时,确认电子送达地址。

2.法院通过收转发e中心送达平台向当事人提供的电话号码或电子邮箱发送文书材料。

3.手机接收电子送达告知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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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自己选择的送达方式,登录微信公众号“司法送达平台”输入账号和默认密码或登录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的电子邮箱等方式获取诉讼文书。

5.电子送达完成后,收转发e中心送达平台自动生成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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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事前没有填写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也可以使用电子送达哦。只要提供了电话号码或者电子邮箱的,在法院通过收转发e中心平台向受送达人发送短信后,受送达人通过回复收悉、参加诉讼等方式接受已经完成的电子送达,也视为有效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