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两地法院联动倾力执行“4+1”案

2021-09-01 11:02
来源: 安陆市人民法院
作者: 易小丽    浏览: 527

8月27日,安陆法院在松滋法院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执结5案,当事人相约来到法院办理案款领取手续,大家对两地法院的联动执行给予高度赞誉。

2015年至2018年,刘某因资金周转分别向金某、程某、吴某、杨某四人借款,承诺半年内付清。承诺期满,四人多次向刘某催要,刘某以自己的欠款没有收回为由拒还。2019年初,金某等四人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偿还金某等四人借款25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金某等人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刘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但没有找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中,法官了解到,刘某起诉李某、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其作为申请执行人也在本院申请执行,但李某属外乡人,一直无法联系,案件一度陷于僵局。

面对每周来法院了解案件进展的金某等四人,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地向他们说明执行工作进展,疏导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继续查找相关财产线索。通过深入了解,刘某提到李某在松滋某公司有到期债权,但该公司在松滋法院涉多起案件,其名下的资产已全部被松滋法院查封,正在处置中。找到了财产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和松滋法院承办法官取得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并送达了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为案件的后续执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8月20日,松滋法院承办法官打来电话,松滋某公司的资产已部分进行了处置,可以依据安陆法院送达的提取、扣留执行裁定,先付款50万元。8月27日,50万元案款扣划到了安陆法院账户,并及时得到了兑付,这5起案件均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