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场寻常又特殊的庭审,一次平常又难忘的调解

2021-11-04 17:07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郭嘉华

记得某位法官说过,“现实所具有的无穷魔力便在于总能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难题,每一位助理都有可能在工作中面对师傅从未教过的难题。”

在民一庭担任法官助理以来,我辅助办理了不少案件,因为有师傅们的指导帮助,总体还比较顺遂。直到一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我开始犯了难,压力很大。一来这类案件还没有辅助办理过;二来案件涉新冠肺炎疫情;三来这是院长承办的案件。这起案情复杂,矛盾激烈的纠纷,该走向何处?

2021年10月28日下午,这件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在孝感中院第二审判庭准时开庭。我作为该案件的法官助理,全程参与了该案的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庭后调解工作。这起由党组书记、院长王秋隆亲自承办并担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是我学习审判、调解技巧的生动课堂。

上诉人陈伯来自恩施鹤峰县某乡村,为儿女操劳了大半辈子,年过六旬的他仍然想着为子孙创造更多的财富。

一个偶然的机会,陈伯接触了养殖豚鼠致富的宣传广告。经过实地考察后,他于2019年11月与湖北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书》,约定陈伯向公司交纳技术种豚款59800元,公司提供种豚500只,提供技术并培训技术员1至2名直至学会。合同还约定,合同期内,公司按陈伯交货时的市场批发价收购,陈伯向公司送交一定数量的标准重量商品豚时,公司向陈伯返还技术种豚款59800元。

合同签订后,陈伯支付了技术种豚款59800元,生态农业公司亦向陈伯提供了种豚500只。陈伯精心养护豚鼠的日子就此开始了。

在养殖过程中,由于气候、饮食的差异,以及养殖技术的不足,500只种豚很快伤亡过半。生态农业公司虽在线上进行了技术指导,也补充了一定数量的种豚,但收效甚微,陈伯心里对公司的承诺、对养殖豚鼠的前景是既失望又担忧。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某生态农业公司响应国家、省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文件要求,将种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于2020年5月申请注销了工商登记。

家住偏僻乡村的陈伯,一心埋头养殖豚鼠,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政策和公司停业直至注销的变化,一概不知。直至2020年7月底,陈伯还在为扩大养殖场地、购买饲料、线上请教技术人员而劳心劳力。后因豚鼠长势不佳,某生态农业公司的养殖技术指导不力,且种豚补苗迟迟未能兑现,在多番沟通无果后,陈伯于2020年9月起诉至法院。

致富梦想不但没有实现,还把十几万的积蓄搭了进去,陈伯心里对公司是怒气填胸。在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中,陈伯才得知公司已注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进一步加深了陈伯与公司之间的矛盾。为此,陈伯转而起诉要求公司股东杨某某解除双方的合同书,并判令杨某某返还种豚押金59800元,赔偿人工、饲料、场地等经济损失69000元,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将现有豚鼠回收。

一审法院认为陈伯无法向公司交售商品豚5000只,与新冠肺炎疫情这一不可抗力有关,故酌定杨某某向陈伯返还技术种豚款59800元的一半即29900元。对于陈伯的其他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陈伯不服,于2021年8月上诉至孝感中院。

“世界上的事最怕认真二字。”

庭审前,王秋隆院长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仔细翻阅卷宗,与合议庭成员讨论庭审重点,并提前制定了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做好了充分的开庭准备。

开庭当天,考虑到陈伯年纪大,法律知识盲点多,诉讼能力不足,审判长严格按照民事案件庭审流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庭审权利,给予了当事人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

庭审开始不久,陈伯陈述意见之时因情绪激动语无伦次,慌张地望向审判席。他对这起纠纷千焦百虑,但不知从何说起。

“您慢慢讲。”

“您还有什么要说的?”

“您讲得很好,但是庭审主要是围绕焦点问题,我们这些焦点问题就是您上诉到我们法院要解决的问题。”

“请律师辅导一下当事人,准确地发表意见。”

……

陈伯虽聘请了代理律师,但审判长在审理的过程中,依然耐心倾听陈伯的庭审陈述,让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准确地从他朴实的陈述中总结归纳要点。

好几次,陈伯愣住了,一时凝噎,最后点点头,说了句“是的,是的,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只有公正才能说话底气足。”

在庭审过程中,陈伯三番几次对一审判决、对公司的违约行为发表了犀利的意见,情绪非常激动,但在审判长和风细雨的劝导下,他渐渐转变了态度。合议庭不偏不倚的庭审态度和细致宽和的亲切风格,展现了法庭威严、维护了法律尊严,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公正。庭审结束后,陈伯及其代理律师再三对我们表示感谢,感谢法庭倾听了他的声音,给予他程序上的正义。

“调解是化解纠纷的最佳途径。”

成功的庭审为本案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合议庭乘势而上,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针对陈伯的诉求,讲清利害关系,倾听陈伯心中的委屈,加以耐心解答并释明法律上的疑惑和误解;同时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指出公司行为的不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某生态农业公司当场向陈伯支付了68000元。

最终的兑现虽只有陈伯一审诉求的一半,但陈伯仍心满意足。临别时,陈伯还兴致勃勃地向我们介绍了鹤峰的风土人情,邀请我们去家里做客。他那乐呵呵的笑声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气冲冲地过来,兴冲冲地离开,是我们最热切的期盼。

这堂程序规范、顺畅有序的庭审,是合议庭用审判智慧和为民解难的初心,诠释了孝感中院法官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成功实践。

此次庭审给我很大的启发。以后遇到难题的时候,我除了在心中默念“法律是公平善良的艺术”的同时,还会孜孜不倦地向“师傅们”学习提高驾驭庭审和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去探索一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