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云梦法院伍洛寺法庭在村干部的通力配合下,调解和好原告李某与被告喻某离婚纠纷案,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2013年,李某与喻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婚后生育一子。婚后,因双方缺少沟通,以及被告对原告的不信任,导致双方经常发生争吵。2021年5月,双方发生矛盾后分居5个月,李某到伍洛寺法庭起诉要求与喻某离婚。伍洛寺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居住地的沙河乡某村委会,通过与村干部的交流,了解到夫妻双方并无大矛盾,只是两人性格都较强,常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而发生争吵。鉴于双方仍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性,伍洛寺法庭工作人员便邀请村委会张书记参与该案的调解。
10月25日上午,村委会张书记与被告喻某一同来到法庭,法庭负责人张红娟与村干部倾听了李某和喻某的陈述,根据了解掌握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了两人在生活中的矛盾点,找到了双方矛盾的根源,并开展了法律释明讲解和以心交心的调解工作。张红娟通过真实的案例引导双方解心结、化怨气,村干部也从村情民意的角度出发,为李某和喻某做调解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终于敞开心扉,将各自对对方的不满和共同生活中的委屈全盘托出,同时都各自表态,对今后各自需要改正的问题都提出要求并约法三章。最终,李某同意给喻某一次改过的机会,当庭撤诉。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圆满调解。
近年来,伍洛法庭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积极探索诉讼调解和非诉讼纠纷调解的有效衔接,整合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形成调解合力,运用乡村干部熟悉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参与案件调解,一方面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庭这种接地气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