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提升道交案件审判质效。近日,云梦法院民事审判庭召开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研讨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海权主持,审管办主任杨巍、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斌、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周莺法官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分别承担同等责任、主要责任的情况下,赔偿比例划分的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法官的一致意见是,保险公司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承担60%的责任,行人承担40%的责任。但对于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情况的比例划分,法官的意见分歧比较大。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一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实施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该法规必须要适用,但同时也要尊重保险合同的契约精神,所以当保险公司对该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了特别的提示及说明的情况下,则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其中的70%的责任,侵权人承担其中的10%的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对该免责条款进行了提示和说明的义务,则由保险公司承担80%的责任。二是,不区分保险公司是否进行了提示和说明,直接由保险公司承担80%的责任。理由是保险合同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从逻辑上面来讲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的时候也需要赔偿,那么有责任的时候反而要看情况,这从逻辑上面说不通。
随后,周莺法官还介绍了行人死亡的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确定、死者的近亲属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是否支持、伤者请专家会诊的费用是否支持、财物损失、无鉴定无票据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等十一个方面的问题。参会法官针对上述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的法官在阐明自己观点的时候从法理和专业的角度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讨论的氛围深刻感染了在座的每一个人,大家纷纷表示此种研讨会今后可以经常召开。
会议最后,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海权强调:民事审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克服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司法能力上的不适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民事审判的研讨会及专业法官会议是提升法官审判质效的有效途径,今后要充分发挥此类会议的积极作用。同时,民事审判要以打造一批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典型案例为抓手,促使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