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变“李鬼” 究竟意欲何为?孝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侵犯商标专用权系列案件

2022-11-29 09:09
来源: 孝南区人民法院
作者: 石茜    浏览: 844

搜索引擎输入M品牌”,为何点击链接后显示的竟是N品牌”广告11月25日,孝南区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对4起某网络技术公司多次使用他人商标为其他品牌引流的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集中开庭审理。

案例回顾

该系列案件中,被告某网络技术公司未经4家原告公司许可,长期使用原告注册的商标开展付费商业推广,先后在多家搜索引擎平台发布“招商”“加盟”等虚假信息,只要在这些平台上搜索原告公司拥有的相关品牌,点击进入网站链接后显示的却是与其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另一品牌广告,误导公众视其为原告公司招商推广的官方网站及渠道,以“李鬼”冒充“李逵”

庭审过程中,针对各方诉求,法庭归纳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并组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原告公司认为,被告经营的涉案网站作为专业的推广商及与原告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通过恶意竞争的方式拦截并转移原告方品牌大量流量,攫取了巨大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商业竞争。被告代理人对原告起诉实事无异议。主审法官审理认为,涉案的多个注册商标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因当事双方对赔偿金额产生异议,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官宣布将择期进行庭后调解。4件案件,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仅用时1小时即全部审理完毕,极大地提高了庭审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优化司法为民措施,今年以来,孝南区法院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探索新型审判模式,优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行类案专办、速裁快审。一方面,有效节省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团队优势,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

法官说法

商标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消费者辨认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中小微型企业不断涌现,越来越多市场主体意识到品牌价值的重要性,对注册商标的维权日渐重视。

数字经济时代,商品标题关键词的设置是广大商家吸引客户、争夺流量的关键之一,这也导致了大量新型侵权案件不断涌现。当前部分电商企业对知识产权不够了解或者重视、管理不够规范严格,虽对知识产权保护有所了解,但对其经营行为是否侵权缺乏清晰的认知,或者明知其行为可能存在侵权隐患,但轻信一些能够避免侵权的方式,以图侥幸逃避侵权纠纷。这些行为不仅对权利人的商标声誉和公司经营造成消极影响,更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设。

尊重保护商标权不仅有利于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更有利于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下一步,孝南区法院将充分结合典型案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讲引导、规范企业合法、健康发展,让企业经营者深入了解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主动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