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在审理一起女儿状告父亲的抚养费纠纷过程中,因承办法官庭前充分了解案情,及时双向沟通,最终原告欣然撤诉,最大程度维护了双方亲情关系。
案情回顾
原告的母亲孟某与被告黄某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7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归女方抚养,女儿归男方抚养,原告后来因各种原因主动回到母亲身边。10年后,原告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父亲支付其两年高中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每月400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现场送达,无功而返
在案件送达过程中,被告黄某电话一直不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书记员在询问被告居住地社区时,了解到该社区确有其人,为让案件及时送达,法官助理第一时间奔赴被告家中,但是被告并不在家,经询问其邻居,得知被告很少回家,法官助理只能将传票、诉状等法律文书放在被告家大门前。
电话沟通,一丝希望
承办法官翻阅案卷时,发现原、被告离婚时,已将两处房产都划到儿女名下,还包括了四处门面。可以说,被告离婚时已“净身出户”,案件有调解的可能性。在与原告母亲电话沟通中,原告母亲坦言一套房子出租每个月1500元,另一套她们现在居住,门面因为地理位置偏僻,一直没有租出去,现在两个孩子,一个高中,一个初中,教育费和生活费也相应增加,自己白天要上班,晚上要照顾孩子,长期操劳,身体也每况愈下,现在为了孩子顺利把书读完,才无奈起诉。因为一直联系不到被告,原告的母亲提供了被告姐姐的电话号码。
再接再厉,希望在前
承办法官及时与被告的姐姐联系上,其告知被告父母前几年都去世,投资失败,一系列变故,让被告精神受到巨大打击,随时会做出过激的事情,尤其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愈发暴躁无常,而且他本人一直没有工作,自身都难保。承办法官掌握信息后再次与原告的母亲沟通,原告的母亲表示,被告的姐姐在知道法院送达传票后,已向她告诉了被告的一些现状,她现在也很犹豫是否撤诉。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表示她们居住不愁,还有房租费,加之两个孩子都是读的重点中学,以后的生活只会越来越好,而被告现在生活困难,作为亲人最好能给予一定的理解,已经心软的原告母亲,在与承办法官一翻深入交流后,最终表示会与原告商量后撤诉。
为钱而起诉,因情而撤诉
离婚后带着两个孩子实属不易,而作为案例中的被告,人到中年,父母去世,妻离子散,投资失败,生活潦倒,精神受挫更是不幸。但幸运的是,原告及其母亲都是有爱之人,在得知被告现状后,亲情最终战胜金钱,决定撤诉,表示不想给被告过多压力,自己再难也会将子女供上大学。最终,一起亲情纠纷案就此划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