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评价体系 强化结果运用 提升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23-04-07 16:49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王琴

近年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考核模式,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真考实考强作风,提效能,促担当,队伍精气神得到有效提振,审判质效不断提升。2022年10月,市中院实绩考核工作获得市委组织部表扬,并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市推广交流

一、坚持全方位“考”,构建联动考核机制,抓好单位+个人“双考核”。

(一)“内外联动、责任捆绑”下好一盘棋。将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孝感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等纳入本院实绩考核,将任务条目化分解至本院各部门,并将完成情况与部门考核得分排名挂钩,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盘棋”格局,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双重考核、全员挂钩”拧成一股绳。采取部门履职业绩与分管领导的“对上挂钩”及与部门负责人和个人的“对下挂钩”,强调分管领导、部门和个人“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责任关系,推动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多考合一、一考多用”织密一张网。将实绩考核与平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工勤人员年度考核、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核、法院绩效考核有效衔接、一体推进,避免重复多头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二、注重精细化“评”,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实现定性+定量“双评价”。

(一)注重分类思维,增强考核针对性。根据职能定位和工作性质特点不同,将全院部门分三类设不同指标权重分类考核、分类评比。在个人考核上,采用“分级+分类”的方式,根据人员性质、职能定位和管理要求,合理划分考核对象层次类别,设置不同考核项目,为科学实施实绩考评、激发整个队伍的潜能和活力夯实基础。

(二)注重优化设置,增强考核指标科学性。部门核和个人考核均包含“共性考核”、“个性考核”、“其他考核”三块,分别考核部门个人履职业绩、中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加分项,既突出主责主业,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深入有重点推进,责任层层压实;设置受表彰、调研和学术论文获奖和信息宣传两个考核加分项,激励干警创新创优、奋勇争先。在考核方式上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审判业务部门和员额法官,突出审判主业,通过量化办案数量、效率、质量的方式,鼓励多办案、办好案;对于综合管理部门及司法行政人员,突出“保障审判中心工作”理念,通过领导评价与部门满意度评价方式评分,激励综合部门服务到位、保障到位。

(三)注重动态考核,增强考核导向性。建立全程动态考评机制,按月评比“办案之星”,按季度通报办案情况并开展实绩考核,着力克服静态考评周期长、频率低、全周期结案不均衡的问题,增强工作落实的过程管控和“五化”管理,促进干警在工作中查漏补缺,做到功在日常,推动形成结案均衡、良性循环的审判态势。

三、突出导向性“用”,强化结果运用激励,促进队建+业务“双提升”。

将实绩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上不搞平衡照顾,严格按照实绩考核的排名得分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法院绩效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及时记功授奖、通报表扬,两项绩效奖金发放上不封顶。将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员额法官遴选、晋升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职务职级提拔的重要依据,有效杜绝“大锅饭”、平均主义、“躺平”思想等现象,让干事者有动力、干成者得实惠,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人人奉公守法、锐意进取、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