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类案件,由于存在长期矛盾尖锐、亲朋好友盘根错节,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等多重因素,一直是基层法庭的重难点案件,大悟法院基层法庭高度重视此类民生案件,灵活采用多种纠纷调处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为群众省费减累,提升审判质效,回应社会司法新期待。
近日,大悟法院宣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颜某购买了吴某甲位于宣化店镇沿河大道的两间房屋,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次年7月,吴某乙强行拆锁搬入该房屋居住,颜某与吴某乙交涉无效,向派出所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多次协调未果,颜某遂将吴某乙诉至大悟法院。
承办法官刘忠海了解到被告吴某乙与向原告出售房屋的吴某甲系亲戚关系,两人之间存在债务纠纷,被告吴某乙才搬入该房屋。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找准法律与人情世故的结合点,对当事人进行了情绪疏导和心理安抚,促使他们相互谅解,消除纷争,最终被告吴某乙答应搬离原告颜某的房屋,原告颜某在被告吴某乙搬离房屋后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