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宣判全市首例偷越国境案

2021-05-14 15:27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徐勋伟、王志雄    浏览: 1096

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例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尹某犯偷越国境(边)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尹某系汉川市回龙镇人。2020年3月下旬,被告人尹某与父亲尹某元、哥哥尹某某、嫂嫂夏某芳三人商量到缅甸开餐厅,并从网上订机票到云南昆明。到达云南边境国门后,边防站工作人员告知因疫情不许出境。被告人尹某一家四口在宾馆老板处获得可以帮忙联系偷渡出境的信息,3月30日晚,在偷渡人员的帮助下,被告人尹某及父亲、哥、嫂四人于从云南南伞边境偷渡至缅甸。期间,被告人尹某还帮助其女友陈某偷渡至缅甸餐馆帮忙。2020年7月27日,被告人尹某和女友陈某一起从南伞国门回国,因没有合法出入境手续,被公安机关查获。

汉川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30日,被告人尹某伙同尹某元、尹某某、夏某芳(均另案处理)在明知偷越境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从云南昆明偷越国境至缅甸。2020年4月,被告人尹某在缅甸引诱陈某从云南昆明偷越境到缅甸。被告人尹某在接到汉川市公安局回龙水陆派出所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被告人尹某自愿认罪认罚。

汉川法院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事实、性质及认罪认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尹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