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法院工作提质增效、服务发展的攻坚之年。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锚定“聚力建支点、奋勇冲千亿”目标,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以躬身入局的行动自觉和公正高效的审判智慧助力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6423件,结案15245件,法官人均结案324件,同比分别增长11.2%、11.9%、12.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4%,审判质效指标实现“全达标、走在前”。8个集体、38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3个案例分别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
一、聚焦主责主业,在守正履职中彰显司法担当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审结刑事案件702件,判处罪犯99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23件28人。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5件16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审结案件46件105人,追赃挽损1372.6万元,圆满完成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涉缅北28人跨境电诈专案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件46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道路上”安全,依法审结“食药环”、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01件208人。坚持有腐必反,审结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800余名公职人员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深入推进“群腐”问题集中整治,依法宣判赵某某伪造病历骗取低保案。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46件897人。黄某平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案〔1〕入选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刑事审判庭获评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1名法官获评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用心处理民事纠纷。坚持“小案不小办”,审结民事案件8211件。聚焦民生关切,妥善处理“一老一小”、彩礼返还等纠纷,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1322件,依法判决曾某全额返还彩礼21.4万元,倡导文明婚嫁新风。紧盯群众“安居”需求,妥善审结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等案件681件,会同资规等部门为群众“容缺办证”190户,保障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大力弘扬契约精神,审结买卖、保险、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2865件,依法驳回刘某等“职业放贷人”违规利息的诉讼请求。深化“法院+工会”,化解劳资纠纷836件,帮助追回薪酬1863.7万元,徐某诉某食品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2〕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高效保护网络主播、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依法判决确认某外卖平台与某骑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规范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三农”纠纷,审结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案件132件,通过“法庭+综治中心”化解两兄弟之间土地流转纠纷,既修复了家庭关系,又避免了土地撂荒。涉外审判工作迈出全新步伐,汉川法院被最高法院明确为孝感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法院。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案件84件。深化“3+N”工作机制〔3〕,行政诉讼案件收案48件,同比下降25.6%,61件涉征地补偿、市场监管、劳动争议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纠纷在诉前实质化解。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一把手”应诉同比上升8%,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73.9%,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完善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化解率达39.5%。孙某与某乡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与设施一案,法院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正,原告自愿撤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开展案件会商30余场次,组织18个部门、60余名领导干部和执法骨干旁听庭审,“以庭代训”助推行政机关从“个案灭火”到“类案治理”的思维转变。连续四年向市政府报送行政案件分析报告,为行政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聚焦发展大局,在精准赋能中扛牢司法责任
法促“强产”奏响发展强音。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十条措施”〔4〕,坚持平等保护,回应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开辟涉企案件“调立审执破”绿色通道,审执结涉企案件3120件,执行到位1.1亿元,案件审理平均用时缩短10天。坚持善意文明司法,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5〕,制定涉企执行措施负面清单36项,对40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一案入选孝感市“诚信兴商”典型案例。以司法之力保护创新,在康欣新材、长飞线缆成立知识产权保护站,助推新质生产力向“新”发展。支持地方银行改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784件,回笼资金4500万余元。主动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审理破产案件11件,清理债务1.2亿元,释放土地、厂房5.4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01人,协助清收税款1219万元。在湖北某儿童用品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通过“资产快速评估+网络司法拍卖”模式,仅用3个月完成资产处置,优先偿还欠税332万元,让“呆账”变成“实款”。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认真抓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排查案件2538件,走访企业210家,召开座谈会15次,解决问题56个,努力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深化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对接联动机制”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
法护“美城”夯实治理内核。主动服务城市更新,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参与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商20余次,协调化解矛盾纠纷116件,为城市蝶变注入法治动能。协同推进市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选配立案诉服团队入驻综治中心,“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920件。聚焦群众关注热点,以物业纠纷为“小切口”,首次发布《物业纠纷审理白皮书》,共答民生实事“幸福考卷”。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7个人民法庭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培训人民调解员180人次,巡回审判33场次,就地解决矛盾纠纷195件。坚持办案就是治理,结合辖区实际,积极运用“一书一报一函”,共发出司法建议书14份、诉情通报10份、风险提示函25份。护航乡村振兴,新堰法庭打造的“和风·和合驿站”〔6〕服务新时代鱼米之乡工作经验,被上级法院推广。
法润“兴水”擦亮生态底色。秉持“两山”理念,深化环境资源审理机制创新,审执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7件。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以最严司法保障汉江流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守护“一江清水”惠泽万家。全力践行恢复性司法,判决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三被告共同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4816元,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加强部门司法协作,与检察、水利和湖泊、环保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3次,审结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判令两部门履行环保职责。在马口天屿湖设立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搭建全域旅游司法服务网,在汈汊湖建设司法保护基地,成功化解涉汈汊湖退垸还湖系列案件,以法之名护湿地之美,受到省法院肯定。
三、聚焦民生关切,在为民服务中传递司法温度
以“如我在诉”优化诉讼服务。持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网上立案5683件、电子送达29641人次、网上缴退费12811笔,在线办理保全案件1333件,实现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创新推出10项便民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化纠纷、解难题。大力推广“两状”〔7〕示范文本应用,速裁快审程序处理案件1100件,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坚持开门接访,院庭长接待来信来访1800人次,做到“有诉必理、有信必复”,初访数量同比下降16.2%。开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召开信访听证20次,实质化解信访积案73件、化解率84.9%。倾情帮助困难对象,缓减免诉讼费26.3万元,司法救助困难当事人24人47万元。
以“多元保护”守护少年未来。培育“莲和”少年审判品牌,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法院多元保护新格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推行犯罪记录封存〔8〕、回访帮教等制度,帮助3名失足少年顺利复学。以司法保护促家庭保护,针对家庭教育失责,发送家庭教育令〔9〕13份、关爱提示卡240份,让“爱”归位。以司法保护促学校保护,实施“种莲”工程〔10〕,选派24名干警担任1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反霸凌”“反性侵”“拒绝毒品”等普法宣传72场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0场次,300余名学生走进法庭,引导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司法保护促社会保护,制定首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呼吁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未成年人成长成才法治晴空。在孝感市法治教学优质课件评比中斩获所有奖项,普法项目获评汉川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项目。
以“执锐披坚”兑现胜诉权益。常态长效攻坚执行难题,每周开展1次集中执行行动,累计开展“荆楚雷霆”执行行动43场次,执结案件6138件,执行到位总金额4.3亿元。坚持失信必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21人次,限制高消费2704人次,发布悬赏公告18期,拘传780人、司法拘留125人。强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在市委政法委统筹下,定期会商解决难点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打击“拒执”合力,移送“拒执”线索10条11人,化解“骨头案”4件。扎实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坚决纠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处置财产414件,成交额7800余万元,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终本率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坚持善意执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主动履行义务的465名自然人、29家企业屏蔽失信信息,实现“救企护民”双赢。
四、聚焦改革创新,在破题攻坚中激发司法活力
精细化加强审判管理。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11〕“体检表”作用,发布审判态势分析通报13期,开展司法审判数据会商6次,核心指标均优于全国区间,多项指标优于全省均值、位居孝感前列。树立“大管理观”,建立日提醒、周通报、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全周期动态管理机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持续动态清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8%。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管双重职责,院庭长办结案件3610件、占比23.5%,阅核〔12〕案件2715件,85件纳入“四类案件”〔13〕监管。做实案件质效提升,落实“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机制、发改案件三级研判机制、“一庭两会”库网检索前置〔14〕机制,实现上诉率、发改率“双下降”。贯通评案与考人,开展信访案件、长期未结案件评查510件,启动“一案双查”〔15〕71件87人次,以评促改、以查促优。
系统化落实改革任务。对照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制定任务清单,推进重点领域司法体制改革落地。围绕审判质效16项指标,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5项,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会诊”把关疑难复杂案件126件,有效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和裁判尺度统一。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16〕,为102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召开庭前会议15场次。全面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金融、物业、道交等纠纷案件专业化、集约化审理。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及时公开审判执行流程节点,裁判文书上网率达70%。加强“库网”融合,法答网提问59次,2名法官被推选为法答网专家库成员,1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信息化赋能提质增效。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将信息化建设融入办案办公全过程。全国法院“一张网”上线以来,网上办结案件2166件,办理网上事务3800余件次,实现办案办公“一网通办”。强化数字赋能,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跨区域线上庭审服务,互联网开庭128场次,远程调解316件,实现网上阅卷、证据在线展示、语音转写等功能,庭审效率提升21.3%。通过智能化的庭审管理和数据分析功能,精准掌握庭审质量水平,让公平正义更加“触手可及”。推行档案电子化,案卷归档扫描率、电子卷宗利用率均达100%。加强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17〕应用,接收并立案刑事公诉案件733件,流转率97%,政法部门间协调办案更加高效。
五、聚焦从严管理,在强基固本中锻造司法铁军
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原文研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2次、周集中学习38次,支部书记带头讲授党课50多场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述职等组织生活制度,夯实支部标准化建设基础,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发力。设立党员先锋岗13个,17名优秀党员结对帮扶脱贫户,6名党员干部驻村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事件42件,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7项。聚焦执法办案核心环节,开展重大案件风险评估33件,持续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集中教育淬炼铁军本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排查整改问题70个,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6项,法院作为孝感市级学习教育观测点,在汉川推进会上交流发言,1名干警获评孝感市学习教育先进典型。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聚焦六大方面排查问题364个,全面整治违规吃喝、涉企执法、涉诉信访等突出问题,1名法官获评孝感市“十佳法官”。主动接受市委政治巡察、中院司法巡查和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持续推动司法作风好转。突出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盯重点领域谈心谈话210人次,发布审务督察通报6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8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8〕,主动报告有情况记录信息1483条,守牢公正司法底线。
激励担当提升综合素养。落实“干部素质提升年”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川法大讲堂”等活动31期,资深法官、业务骨干授课交流120人次,组织培训22场760人次。聚焦青年干警培养,建立导师帮带制度,安排院庭长“一对一”指导,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1名青年干警遴选入额。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在打造“最美基层法院”中担当作为的落实措施》,注重以调研谋事业、提能力,依据工作实绩,评选出工作标兵14名,推动全院创先争优、比拼赶超。174篇信息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篇稿件获人民法院新闻宣传优秀作品二等奖,我院微信公众号获评孝感市最佳政务服务新媒体,1名法官获孝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大比武二等奖,“两优一品”〔19〕在孝感中院评选中首次“全上榜”,案例工作获中院院长嘉评,创历史最好成绩。
各位代表!各方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过去一年,我们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审议、评议意见16条,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件1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走访各级代表委员130人次,“站庭”联动解纷211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开展听证260余人次。严格接受纪检监察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重大事项,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办理检察建议31件。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69件,全媒体发布工作信息1880条次,邀请律师参加座谈、听证25人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和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深不细,需要进一步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二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案件“办得出”不等于“办得好”,对标市委要求和全市人民期待还有差距;三是人民法庭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于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制约法院长远发展,影响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四是少数干警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跟不上、不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需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奔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瞄着差距改,全力以赴推动解决、补齐短板。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汉川聚势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政治建院、服务发展、改革创新、司法为民、队伍提升五篇文章,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争第一、创唯一”,以法院工作开新局服务保障“十五五”开好局。
一是以赤子之情践行政治忠诚。把政治建院摆在首位,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理论清醒引领行动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知责、担责、尽责,严守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以工匠之力勇挑发展重担。锚定全市“十五五”发展目标,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保障措施,提高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匹配度。主动融入“强产、美城、兴水”发展实践,围绕打造“四大基地”,健全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助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汉川实践,全面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汉川、法治汉川。
三是以宗旨之诚增进民生福祉。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百姓身边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如我在访”化解群众糟心事、烦心事,打通司法服务痛点堵点,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合力攻坚执行难,倾情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恪守司法良知与为民情怀,更加注重困难群体诉求和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推进“案结事了”,让司法裁判更具司法温度,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四是以攻坚之志深化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聚焦“公正与效率”,做深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建立健全“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落实落细院庭长阅核制和司法审判数据分析会商机制,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落实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要求,提高执行质效。加强司法公开和案例培育,强化数字赋能,深入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应用,探索智能化应用场景创新,让数字正义加速实现。
五是以刮骨之勇锻造过硬队伍。坚持党建引领,推进法院队伍自我革命、自我净化、自我提升,更好适应法院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加快法院文化建设,做实“至善﹒致远”文化引领工程〔20〕,做深“川苗不息”青年干警成长工程〔21〕,做强“川法大讲堂”品牌,一体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深化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全面加强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汉川蓄势“加速跑”,法院奋楫再向前。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快马扬鞭,苦干实干,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汉川“百强进位、千亿提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汉川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件:报告用语说明
〔1〕黄某平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案:某封闭施工工地建材多次被盗,物主雇黄某平看护。2023年9月8日晚,曾某新翻入围栏窃取钢管,被黄某平发现阻拦。对峙中,黄某平用带钉木板击打曾某新头、腰等部位,曾某新持钢管还击后弃管欲逃,黄某平追撵并赤手空拳打斗,最终制服曾某新并报警。经鉴定,曾某新轻伤一级,黄某平轻微伤。检察机关以黄某平犯故意伤害罪移送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精准适用《刑法》第二十条,认定黄某平为正当防卫,宣告黄某平无罪。向社会传递“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正义呼声,符合人民群众对核心价值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
〔2〕徐某诉某食品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徐某在湖北某食品公司从事操作即食食品包装机械的劳务,工资日结。2021年6月14日,徐某在当天工作收尾清扫上部料斗时,未关闭下部自动上升送料的料斗开关,被下部升起的空料斗压伤左手,徐某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中,严格查明相关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依法认定徐某与某食品公司系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引导徐某开展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根据劳务关系双方各自的过错,判决双方承担相应责任。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3+N”工作机制: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强化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3﹢N”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出台了涉及社会保障、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不动产登记、投诉举报的行政处理等五份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会议纪要并持续抓落实。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和孝感、汉川两级市委工作要求,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服务保障支点建设,汉川市人民法院从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优化涉企纠纷处置机制、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开展涉企问题专项检查、优化破产审判机制、推行善意文明执行、加强涉企政策宣讲与司法服务、深化司法公开透明、依法保障公平竞争、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等十个方面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十条具体措施。
〔5〕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办理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企业的案件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审限管理全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开展分析、评估并实施有效防范与处置,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以实现案件处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工作制度。
〔6〕“和风﹒和合驿站”:“禾风”:寓意新堰法庭根植乡土,如春风化雨般守护农耕文明,专业调处涉农纠纷;“和合”:指的是秉承“和为贵”理念,融合法理人情,巧妙化解家庭邻里纠纷,致力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乡风文明。“和风﹒和合驿站”,通过便捷立案、高效调解、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高效化解涉农纠纷,助推乡风文明,打造群众身边值得信赖的“法治港湾”。
〔7〕“两状”:指起诉状、答辩状,“两状示范文本推广”是指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推动的起诉状、答辩状标准化模板的普及应用工作。其核心目的是通过提供规范、便捷的文书模板,降低当事人诉讼门槛,提升司法效率,促进纠纷高效化解。
〔8〕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指人民法院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封存其犯罪记录,以避免其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有利于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9〕家庭教育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的、以促进家庭教育和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等为目的的司法裁定文书,主要内容是规定义务人(一般是失职的监护人)在特定的期限内,在家庭教育方面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有利于引导、规范家庭教育,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
〔10〕“种莲”工程:莲是汉川的特产,也是汉川的文化符号。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坚守内心的纯净与正直,象征着人的品德高尚、不随波逐流,也象征着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对生活的积极态度。汉川法院实施“种莲”工程,把选派法治副校长工作看作是一次“种莲的匹配”,旨在通过法治副校长工作,为青少年播下向上向善、遵规守纪的法治种子,引导青少年向下扎根、向上生长,走向光明灿烂的未来。
〔11〕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指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开始在全国法院正式施行的用于加强审判管理,推动司法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提升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旨在发挥“体检表”而非“成绩单”功能,帮助法院定期检视问题、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经过修订,目前执行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共16项,其中涉及基层法院指标14项。
〔12〕阅核制:指人民法院院庭长依据审判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合议庭、独任法官作出的裁判文书,从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格式、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其目的在于提高审判质量,保证司法公正。
〔13〕四类案件:即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14〕“一庭两会”库网检索前置:为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效,对四类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前,须经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进行类案检索,为案件的充分讨论及裁判统一提供参考。
〔15〕一案双查:是指在案件监督管理中,既查案件本身的程序处理和实体处理情况,也查案件背后的干警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6〕三项规程: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以下三个规程:①《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规范庭前会议程序,处理程序性事项归纳争议焦点,为庭审做准备;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保障被告人权利,防止非法取证;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规范法庭调查程序,确保证据出示、质证、认证在法庭进行,实现庭审实质化。这三个规程旨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
〔17〕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牵头搭建的重要信息化应用系统,旨在实现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等业务的网络协同办理,以及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信息共享化,减少资源浪费,避免造成“信息孤岛”。
〔18〕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构建全方位、立体式保障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
〔19〕两优一品: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精品案件。
〔20〕“至善﹒致远”文化引领工程:“至善”,寓意为求极致创一流的奋进精神;“致远”,寓意为行稳致远的担当精神。通过实施“至善﹒致远”文化引领工程,激励干警在法治建设新征程上奋发进取、争先创优。
〔21〕“川苗不息”青年干警成长工程:“苗”意为初生的种子植物,喻指汉川法院青年干警。实施“川苗不息”青年干警成长工程,通过建立长效的青年干警选育管用机制,加快青年干警成长,确保法院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