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2-03-16 17:28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史月强    浏览: 611

2022年3月8日,云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年首次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汤某某等八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云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诉讼,八名被告人及各自辩护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某某等人在网上购买QQ号组建QQ群,然后花钱请网上专门人员以出租微信号获利或抽奖苹果手机的方式将网友引入组建的QQ群内(“上粉”)。接着被告人李某等人以QQ群管理员的身份与进群的网友私聊,并用相关的“话术”,以高价租用微信号或中奖领取苹果手机等方式,骗取网友提供自己的微信号、登陆密码以及支付密码等信息(“撸瓜”)。随后他们在一段时间内用工作手机反复登陆网友提供的微信号,让系统默认认为常用登陆设备,并更改微信登陆密码和更换绑定的手机号,同时冻结微信号(“换绑”)。接着他们在网上花钱请专门人员将骗取的微信号按注册年限。交易活跃度等以每个300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上进行出售(“出号”)。其间汤某某以固定底薪加提成的方式支付李某等人工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汤某某等8人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钟某、周某、李某甲情节严重,汤某某、张某某、付某某、张某某、李某乙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汤某某等八人非法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和传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危害的侵权责任。

本次庭审,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对指控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井然有序。在庭审中,八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八名被告人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部分无异议,愿意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愿意采取有效措施永久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因本案案情复杂,本院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