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解

2021-06-18 15:49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刘菊芳 邓洁    浏览: 627

近日,大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握手言和。

2016年11月20日,谈某与李某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谈某将一辆小轿车以26000元的价格卖予李某,李某先付了13500元购车款,但在谈某将小轿车交付李某后,李某仍未付清余款。经谈某催要,2018年2月13日,李某出具了一张12500元的欠条。在多次催要无果后,谈某将李某诉至大悟法院。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法官认真进行研究,发现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基础,便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李某认为他与谈某亲如兄弟,谈某不应该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车辆款。

 法官告知李某,法律规定每一位公民都有诉讼权利,双方亲如兄弟,于情、理、法都应该偿还谈某的欠款。同时做谈某的工作,希望念在两人兄弟感情,体谅李某现在经济困难,作出适当让步,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参与调解,双方最终同意对案件进行调解。

法官主持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耐心劝解,十几分钟的时间便达成了书面协议,李某当场支付谈某5000元,谈某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至此,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