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庭前调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06-03 18:07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李舒    浏览: 760

近日,云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了和解协议,圆满解决了矛盾纠纷。

2019年4月10日,65岁的老人蔡某与35岁的夫妻俩柯某、姚某在房产中介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二被告将位于云梦县城关镇某小区一套房屋以4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原告蔡某。蔡某签约后分两次支付了房款39万元,被告柯某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收条。双方约定办证时再付清余下1万元。原告蔡某一家高高兴兴搬迁入住后,在准备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才得知所购房屋还有按揭贷款18万元未结清,该房屋在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为消除隐患,原告蔡某多次找二被告要求其结清尾款,注销抵押,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二被告多次推脱,称做生意亏了,两人婚也离了,一时难以结清全部尾款。考虑到自身年纪大,疾病缠身,担忧房屋产权问题,为能早日办证确权,蔡某向法院提出诉求:双方继续履行签订的购房协议,第三人银行接受蔡某代二被告一次性提前结清按揭贷款,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返还其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另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2万元。

该案于2021年5月18日分到承办法官杨巍手上后,他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和第三方银行,了解到各自的情况和意愿后,确定了5月21日将三方约到法院面谈,协商处理该纠纷。

当天,蔡某提出让二被告立即偿还银行尾款,指责二人的欺诈隐瞒行为。二被告解释道做生意亏了很多,否则不会卖新房,目前尚有欠账要还,现在租房住,还要供孩子上学,两人也离婚了,一时难以偿还尾款,只能每月按时还贷,且并未影响蔡某正常居住房屋,希望蔡某能给宽裕时间让其好好赚钱,不然即使今后执行也难拿到钱,还是得靠他去打工赚钱。经过上午和下午两场激烈的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继续履行购房协议,银行接受蔡某代为偿还的按揭尾款,协助注销贷款登记手续,被告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分三年时间向蔡某还清剩余尾款和违约金,如被告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蔡某可就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次性要求其偿还。杨巍法官向双方讲明了协议内容,告知了原告蔡某享有的权利和被告方应履行的义务后,双方均表示赞同。第一笔还款4万元,被告柯某将于本月底偿还给蔡某并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这样高效快捷的调解,既解决了房屋产权之争的隐患,消除了原告的后顾之忧,也基于被告实际经济状况考虑,让调解协议更能有效履行,而不是一纸空文,最终激化矛盾造成后期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