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过年
——上诉期内不放弃,司法为民“不打烊”

2023-01-17 17:24
来源: 应城市人民法院
作者: 廖佳、张嫒    浏览: 879

    2022年春节的脚步日益临近。1月10日,应城法院民二庭庭长周峰手持三方当事人签字捺印的庭外调解笔录及协议书,如释重负的跟办公室同事说:“要过年了,陈某某拿到调解赔偿款可以安心过年,不用再走繁琐的上诉程序啦。”周峰在上诉期内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用心用情用力促成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一时在应城法院成为美谈。

    据了解,案外人程某某介绍原告陈某某一同在被告徐某某(房主)三栋联体别墅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涂料。施工过程中,陈某某因马镫断裂受伤,便一纸诉状将唐某某(工程管理者)与徐某某告上法庭。该案承办法官周峰通过开庭审理,认为被告唐某某既不是涉案房屋装修装饰的发包方,也不是承包方,仅代为处理被告徐某某涉案工程的管理工作,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遂依法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原告陈某某的起诉。裁定书送达后,原告陈某某不服向本院递交书面上诉状。

    被告方申请调解,司法为民不打烊。1月9日,周峰接到被告徐某某来电,请求法院再次主持调解,其作为房主想尽快化解矛盾,不然心里不踏实,无法安心过年。然而,上诉期间内进行调解,对一审法官来说既存在风险又“浪费精力”。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周峰立马行动起来。考虑到临近春节,便在当日庭审之余,顾不上吃饭休息,迅速通知原告陈某某、被告徐某某与实际雇主程某某到法院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心理疏导和释法析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协议:徐某某当即微信转账给原告陈某某30000元,实际雇主程某某许期赔付20000元,原告陈某某则当庭申请撤回上诉。

    当判则判,应调尽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管一审程序已经结束,面对当事人期盼的眼神,办案法官积极组织调解,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既是“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生动实践,更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了当事人诉累。

    一直以来,应城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以辛勤付出诠释初心使命,用担当作为表达对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