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安陆法院城区法庭法官利用“冷静期”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李某和陈某2016年经人介绍相识,2017年婚后育有一女。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在此期间陈某对李某不闻不问,李某倍感委屈,到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收到该案后,黎法官分别听取了李某、陈某的陈述,通过谈话沟通,认为他们夫妻二人感情基础牢固,只是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彼此之间产生很深的误会,还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程度,遂决定适用婚姻冷静期,给予一个月时间,让双方冷静考虑,暂时缓解目前的矛盾。
在此期间,黎法官没有简单将案件搁置一旁,而是通过微信、电话分别与双方沟通,倾听他们对于婚姻的想法和彼此对感情的困惑。李某认为陈某某没有家庭责任感,对妻子关心不够,所以要求离婚;而陈某某认为自己在外打工赚钱养家,工作很辛苦,顾不上家庭,李某应该理解,况且还有孩子,坚决不同意离婚。一个月的时间,在黎法官疏导、劝解下,李某、陈某某在思想上都有了一定的改变。
冷静期后,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参与调解。双方的情绪已趋于稳定,法官抓住关键问题进行耐心释法析理,让夫妻二人面对面坦诚沟通。经过2个多小时的交流,双方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表示以后多为对方、为孩子着想,共同把家庭经营好。李某还当即向法庭撤回了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