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底,陆某来到法庭起诉被告潘某(女)请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分割共同财产、赔偿精神损害合计29万元。因涉及金额较高,且其中包含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承办法官马云英立刻向陆某询问缘由。陆某表示在这段婚姻中,潘某是导致双方婚姻破裂的主要过错方,故产生以上请求。随后马法官与被告潘某取得联系,潘某承认自己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但是潘某仅同意离婚,对于陆某提出的返还彩礼、分割共同财产、赔偿精神损害请求全部不认可。鉴于双方分歧过大,承办法官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确定开庭时间。
2022年6月6日,本案按时开庭。经过上午三小时的庭审,马法官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离婚时彩礼的返还、双方是否存在待分割的共同财产两个问题。庭后,马法官就这两个问题于法于情于理详细为二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双方庭后态度缓和下来,约定下午继续参与调解。
当日下午3时,调解按时开始,原告陆某要求潘某至少返还12万元,潘某表示自己虽然愿意承担,但是12万元对她来说金额太高无力支付。考虑到诉中保全时,潘某名下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存款总额不足1万元,故马法官询问陆某及其父母的意见,但陆某父母对此情绪异常激动,场面一度混乱。马法官在安抚他们的过程中意识到,其实陆某本人的第一诉求是离婚,而金钱方面的诉求主要是陆某父母因为怄气才提出。故马法官单独询问陆某意见,得到愿意降低金额的肯定回复后,马法官回到调解室语重心长地劝慰陆某父母:双方均不到三十岁尚且年轻,打官司不是逞一时之快,根本目的应该是解决问题,要综合考虑每一种选择所消耗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且要考虑双方年轻人都想和平友好分开的意愿。随后陆某也对其父母进行劝说,最终确定调解方案,由潘某偿还7万元并退还结婚时所有黄金饰品。法院6点的下班铃声响起,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和调解,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上落笔签字。第二天上午,在双方签收调解书、完成退还金饰后,曾店法庭工作人员又用最快的速度为陆某办理诉讼费退费,并依陆某的申请为潘某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以保证双方都能回归自己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离婚纠纷因为涉及感情、金钱,且常常有当事人父母的介入而调解难度相对较高,但理清当事人根本诉求后,尊重其意见、理解其立场、考虑其处境,再进行调解往往会事半功倍、案结事了。今后,曾店法庭全体工作人员也会耐心、细致、负责地为当事人提供真正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