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调涉农纠纷 只为不误农时

2022-04-27 10:36
来源: 安陆市人民法院
作者: 易小丽 赵文起    浏览: 381

4月20日,安陆法院城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初,余某承包了一个小型的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多次向陈某购买U型水槽用于建设农田灌溉设施。截至2017年7月3日,陈某称余某共计下欠U型槽货款共计83万元。陈某多次催要货款无果,遂于2022年3月底诉至法院,请求余某偿还货款。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此类涉农案件,当即分别与原、被告联系,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陈某表示,余某拖欠货款时间太长,且金额较大,如果不及时足额支付货款,将停止该水利工程的使用。

考虑到余某承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且正值农时,耽误不得,承办法官决定快速妥善处理双方矛盾,随即与余某沟通。余某表示下欠陈某货款属实,但之前双方没有正式明确清算货款数额,不能以陈某诉讼要求的数目为准,要求在法官的主持下重新清算。承办法官立即与陈某代理人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清理发货、退货数额及破损件数,并现场查看水槽安装情况。

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余某和陈某就货款数额基本达成共识,认定合计为25万,且均表示有调解意向,承办法官再次释法明理劝导二人,眼下正值农忙时节,应以大局为重,互谅互让,各让一步。双方当事人经综合考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余某承诺会按期支付清算后的货款数额25万元。承办法官当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至此一场涉农纠纷在一个月内得到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城区法庭进一步创新思路细化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审理好涉农纠纷案件,在促进农村农民经济振兴中体现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