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思调解化纠纷 为民司法暖人心

2021-12-28 16:54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徐畅    浏览: 472

2021127日,云梦法院曾店法庭收到邮寄申请立案的起诉状,原告杨某与卢某共同起诉被告阮某要求对方支付货车运输费用6750元。曾店法庭马云英法官仔细查看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两原告了解案件的缘由。

2020年,被告阮某雇请原告杨某、卢某开货车为其承包的工地运送砂石料。运输完毕后,经过双方结算,被告下欠两原告货运运费合计6750元,被告向两原告出具欠条一份,承诺几天后支付。后经两原告多次讨要,被告均拖延拒付,并拒绝与两原告联系,以致成诉。

工作人员查看欠条后发现,欠条中被告并未明确写明两位债权人的名字,并且落款签名与被告的名字同音却不同字,身份证号的位数也明显错误。鉴于双方当事人并不熟识,仅因工作有短暂接触,不排除被告在签写欠条时就有故意写错自己身份信息逃避债务的可能。此外,因为被告将两原告所有联系方式拉黑,致使两原告没有向被告讨要运输费的通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考虑到这两个方面,工作人员与被告电话联系并添加微信核对身份信息后,首先将欠条拍照发给对方询问其意见,不出所料,被告辩称欠条上的名字与身份证号都与自己不相符。工作人员立刻向其说明身份证号的特殊性在于前六位数字代表所在的行政区域,而每个人后八位的出生年月日与最后四位个人识别码结合起来是独一无二的。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又将两原告出具的电话通话记录截图、微信号截图发给被告,说道:“欠条上的身份证号虽然位数错误,但是出生年月日和个人识别码与你户籍信息完全一致,原告提供的通话记录截图中的手机号码、微信号也都与你完全一致,你依然坚持认为这份欠条并非你本人书写吗?”被告沉默不再争辩。

因被告否认双方之间欠款的真实性,故工作人员依然安排开庭,但随后到被告家中给被告父亲做工作,被告父亲当场打电话劝其主动还钱,但是被告始终不配合并且将法庭工作人员电话拉黑拦截。20211224日,开庭前,马云英法官仍然尝试着与被告联系,这一次被告终于接听电话并且主动承认欠款的存在,承诺将在十天之内将欠款付清。双方遂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此案顺利告一段落。

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因为缺乏严谨的存证意识导致自己起诉时证据不完全充足,需要补充其他证据来为自己的诉求佐证,作为法院工作人员,不仅要在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也要在平时为当事人多做普法教育和宣传,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曾店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将会继续秉持这种信念,坚持让每一件案件当事人感受到高效便民、全心全意的司法服务。

温馨提示:

债务人出具欠条时,请认真核查欠条是否具备债权人与债务人姓名、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债务人亲笔签名、落款时间等基本要素,以及文字书写是否正确,谨防自己权利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