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即将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锚定“复兴德安、振兴安陆”愿景,对标“孝感一流、全省前列”工作定位,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7468件,办结7089 件,结案率 94.93%,位居孝感法院第一,全省法院第五。8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通过中央复核①。
一、坚持政治建设,铸牢忠诚履职的行动自觉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最大政治优势。
强化政治引领。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法院姓党”政治属性,每次党组会必学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真正做到“听话、认真、努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四个责任”,把牢舆论话语权,38篇宣传报道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19篇被省级媒体采用,唱响主旋律。
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拓展“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开展中心组学习18次,集中交流研讨9次。通过开展学习研讨、案例剖析、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及开门教育等活动,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探索推行年轻干部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12名青年干警参加研讨交流。
细化部署落实。深入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我在群众身边”行动,院班子成员完成领办民生实事9项,其他党员干部解决民生事项58件。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一名青年干警全程参加“乡超”志愿解说,一名退休干部获评孝感市最佳“五老”志愿者。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全面梳理并整改近五年以来党的建设、政治生态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共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33件次。
二、坚持服务大局,扛起支点建设的司法担当
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司法责任。
严惩犯罪护平安。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79件,判处罪犯430人。妥善审理“1·29”涉邪教专案②,成功审结“9·10”涉黑专案③,筑牢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屏障。始终保持对重大恶性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 件 17人,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十年。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严厉打击危害食药安全、跨境电诈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8件27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对2 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刑事审判庭获评“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庭长涂军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优化环境促发展。助力擦亮“安心安陆”营商环境品牌,设立涉企立案“绿色通道”,当场立案167件。精准落实“一企一法官”和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召开企业家代表委员座谈会2次,走访企业300余次,制作并发放《企业法律风险体检表》《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37条》。深入推进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向市纪委报送问题线索4条。审结涉企案件228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7.97%,高效审结涉府河三桥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涉企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65亿元,依法完成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52人次。“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④营商环境重点改革项目成功通过省法院验收。
护航金融防风险。扎实开展金融机构胜诉债权清理工作,全面盘点大额金融胜诉债权案件145件,实行领导包案、专班负责,累计执行到位案款2.48亿元,涉金融债权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72.85%。在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案件中,创新采用“分块处置、整体移交”方式,确保省属国企顺利接收资产并启动新项目。服务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催收化债工作,通过接收房产抵债程序,化解大量“呆账”“死账”,有效预防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坚持司法为民,践行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
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厚植为民情怀,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聚力源头化解纠纷。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⑤工作,协同处理信访 28件次。常态化指导党政机关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化解,培养“金牌调解员”19人。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65 场次,开展“法治大讲堂”“法律早市”等宣传活动 27 场次。注重调查研究,发布诉情通报6份。切实维护校园安全,“法治副校长”进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8场次。积极入驻综治中心,接待群众咨询75人次,指导调解各类纠纷59件。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57场次,“站庭联动”调解纠纷56件次,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努力提升诉服品质。全面启用“诉讼一码通”⑥,网上立案率30.39%,开展远程庭审167次,电子送达全覆盖,实现诉讼服务“不打烊”。调撤案件2153件,调撤率51.61%。建立“财产保全一站式中心”,采取保全措施763件。受理鉴定(评估)申请96件,平均办理时长较去年缩短5天。立案满意度98.72%,居孝感法院第一。受理涉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1015件,发布民生小案典型案例18件,其中一起涉外卖员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⑦,提升新就业群体权利保护效能。
奋力解决执行难题。办结执行案件1996件,结案率91.2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35亿元。组织开展“荆楚雷霆”专项执行行动11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1360人次,纳入失信名单743人次,拘传336人次,司法拘留92人次,启动“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⑧8案8人次,促使56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7000余万元。探索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统筹推进立审执协同配合。执结涉民生案件201件,执行到位金额1612万元,切实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办理某建设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中,快速为13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63万元。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88万元。
四、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审判执行的提质增效
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推动审判理念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审判管理从规范到示范。将2025年确定为“审判执行规范管理提升年”,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22项制度,为审判管理提供规范指引。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建立“周通报—月研判—季分析”机制。建立“1310”审限预警机制⑨,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动态清零。全年审判质效指标均优于或位于合理区间,上诉率、调解率等核心指标均位于孝感法院最优,综合质效指标排名孝感法院第一,审判管理“三抓三促”工作法被刊发全省法院学习。
专业审判从创新到创优。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品牌等侵权行为,商请应城、大悟、云梦等县市支持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安陆智慧”。有序推进破产审判,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依托该机制成功办结林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3件破产案件。不断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模式,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家庭教育令6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22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46份。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形成“安陆做法”被法治日报推介,并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不断健全涉军维权保护机制,形成“安陆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推广。
精品工程从出力到出彩。努力补齐短板弱项,出台《人才建设“双推双促”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大力加强 2025 年度论文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论文调研工作座谈会。组织17名青年干警参与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等征文,1篇论文获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系孝感法院系统唯一获奖论文。2件案例分别入选全省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全省打击“拒执犯罪”首批典型案例,1篇裁判文书获孝感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五、坚持严管厚爱,建设全面过硬的法院队伍
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在标本兼治中健全完善常治长效的制度机制。
纵深推进管党治院。全力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共查摆问题448条,全部整改完毕。组织全体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4次,发布节日廉政提醒4次。组织集中签订“执行规范请监督四项承诺”,抵制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280余人次。开展审务督察33次,提醒谈话15人,警告处分1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记录1194条,确保司法廉洁。
实战淬炼赋能育才。紧扣“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坚持实战练兵。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凝集青年力量。选派6名干警参加“涢城青年学习小组”和“揭榜挂帅”活动,1名干警挂职社区书记,在对标先进、靠前服务中提升综合能力。联合安陆检察院、云梦法院开展青年干警读书分享会、联学联建活动。组织34名党员干警赴刘华清故居、中原突围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邀请市直相关部门年轻干部参加“涢法大讲堂”活动,同堂培训210余人次。加强实践锻炼,7名新招录公务员中6人安排到法庭、执行、信访一线岗位锻炼。
切实激扬担当作为。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三步走”工作规划》,修订13项规章制度,不断优化考核指标,职级晋升3人,法官等级晋升5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优秀干警事迹。积极推优推先,1名退休干部获评“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孝感市政法系统十佳法官”,1名干警获评“湖北好人”。扎实开展对“躺平式干部”说“不”学习研讨活动,坚决向“躺平”现象亮剑,牢固树立“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鲜明导向。
各位代表,市法院始终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保障和动力。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全面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2024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获市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共走访人大代表15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评议庭审17场次、见证执行9场次。依法接受监察、检察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各界监督,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在政治建设、审判执行、大要案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执行难尚未根本解决,查人找物协作机制不健全,财产处置周期较长,拒执罪打击力度仍需加大。二是特色亮点产出不足,先进人物、典型案例、调研成果培养培育仍需加强,国家级荣誉斩获不丰。三是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少数干警自我约束不严,司法作风不端,担当意识不强,全面管党治警永远在路上。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起始之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公正与效率”主题,锚定“孝感一流、全省前列”目标,以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努力在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贡献更多力量。
聚焦“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孝感市委、安陆市委工作要求在法院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
聚焦“顾大局”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案件,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产业发展、邻里纠纷等案件,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聚焦“守初心”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擦亮“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品牌,全面推广“诉讼一码通”线上诉讼模式。推动审判力量下沉,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厘米”。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落实“有信必复”要求,强化涉诉信访实质化解。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强化执行查控、失信惩戒、案款发放等环节管理,提高执行到位率和完毕率。
聚焦“精主业”提高审判质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权责清单,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推进“类案专审”机制,加强家事、破产、知识产权等专业审判团队。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分析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联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聚焦“强基础”打造过硬铁军。不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优化人员管理,做好法官遴选、晋升、退出和司法辅助人员分层培养工作,激发队伍活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复兴德安、振兴安陆”愿景,万众一心、砥砺前行,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为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城乡融合发展特色窗口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陆篇章而团结奋斗!
安陆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注释
①“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通过中央复核:是指今年5月23日,我院通过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②“1·29”涉邪教专案:是指孝感中院指定我院审理的被告人胡某某等23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
③“9·10”涉黑专案:是指省扫黑办指定我院审理的被告人梁某某等20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④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中,对自身涉诉行政行为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的自我纠错制度。其以“制度引领 + 诉前筛查 + 诉中沟通 + 全程跟踪” 为核心,依托府院联动,引导行政机关主动发现执法程序、事实依据等方面的瑕疵或错误,及时整改纠正,将争议化解端口前移,既减少行政败诉风险,又实质化解 “官民” 矛盾,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⑤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是指该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而实施的重要举措。旨在将司法调解资源下沉至基层最前沿,通过整合法院审判资源与社会解纷力量,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
⑥诉讼一码通:是指我院整合多项线上功能,推出的微信小程序,可以为当事人在线提供立案、保全、庭审、调解、交费等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满意。
⑦涉外卖员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是指我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因交通事故去世的外卖员秦某家属、某供应链公司、某保险上海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某供应链公司系该外卖平台的代理商,在某保险上海分公司为秦某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我院依法判决雇主责任险、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赔付秦某因死亡各项损失合计1224374.30元。
⑧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是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旨在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⑨“1310”审限预警机制:是指我院在审理环节建立的预警、催办、督办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法定审理期限不足1/3的案件和审理天数不足10日的案件进行审限预警,提高审判效率。
安陆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注释
①“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通过中央复核:是指今年5月23日,我院通过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②“1·29”涉邪教专案:是指孝感中院指定我院审理的被告人胡某某等23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
③“9·10”涉黑专案:是指省扫黑办指定我院审理的被告人梁某某等20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④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中,对自身涉诉行政行为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的自我纠错制度。其以“制度引领 + 诉前筛查 + 诉中沟通 + 全程跟踪” 为核心,依托府院联动,引导行政机关主动发现执法程序、事实依据等方面的瑕疵或错误,及时整改纠正,将争议化解端口前移,既减少行政败诉风险,又实质化解 “官民” 矛盾,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⑤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是指该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而实施的重要举措。旨在将司法调解资源下沉至基层最前沿,通过整合法院审判资源与社会解纷力量,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
⑥诉讼一码通:是指我院整合多项线上功能,推出的微信小程序,可以为当事人在线提供立案、保全、庭审、调解、交费等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满意。
⑦涉外卖员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是指我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因交通事故去世的外卖员秦某家属、某供应链公司、某保险上海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某供应链公司系该外卖平台的代理商,在某保险上海分公司为秦某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我院依法判决雇主责任险、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赔付秦某因死亡各项损失合计1224374.30元。
⑧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是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旨在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⑨“1310”审限预警机制:是指我院在审理环节建立的预警、催办、督办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法定审理期限不足1/3的案件和审理天数不足10日的案件进行审限预警,提高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