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调解员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1-07-16 11:47
来源: 应城市人民法院
作者: 李艳芳    浏览: 763

疫情以后,各地复工复产都在加速进行,但少部分企业与劳动人员也受到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困难,急需优质资源再次整合。如何助力企业良性发展,让企业与劳动人员再次复工复产?此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基本案情

2005年至2007期间,陈某一、陈某二、方某、郑某四人分别先后到应城市某有限公司工作,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劳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城市某有限公司为陈某一、方某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至2012年12月;未为陈某二、郑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10月应城市某公司因经营困难停产,并通知陈某一、陈某二、方某、郑某解除劳动合同。为此,该四人于2020年5月份分别先后向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结果,四位当事人分别于2020年10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分别对该四件系列案件作出判决,当事人收到判决后,应城市某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孝感中院,孝感中院并依当事人调解申请,将该四件系列案先后委托于孝感市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受理案件后,经过多次沟通了解到,疫情前,应城市某有限公司投资了一重大项目,该项目刚投产使用,还未产生效益时,突发百年难遇疫情,公司新的项目与老的工厂同时受到影响,致使该公司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而停产。现该公司除了本系列案件当事人外,还下欠银行及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暂时难以偿还。公司在忍痛、举步艰难的情况下解除了与之一起奋斗了十几年的老员工数几十余人,这批老员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因生计,部分员工含泪背井离乡已外出务工,部分仍在家待业。员工中,有的经过仲裁没有提起诉讼;有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公司给予相应经济补偿;还有部分员工处于观望中。

针对本案特殊背景,调解员采取集中引导,释法说理,用类似典型案例释法,然后以分个击破“背靠背”的办法做工作,运用远程电话及远程调解平台作“桥梁”,把老员工内心对公司曾经的美好情怀作契机,让老员工在公司曾经的生活产生共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法制宣传、情理说服、道德评价,双方当事人心尖上的“冰”开始融化。在调解员的疏导下,员工打开了心结,公司也做出了承诺,双方化解了矛盾,达成调解协议。

百姓身边无小事,看似并不疑难的数起劳动争议纠纷,若不及时化解,也可能发展成群体性事件。在这起多案调解中,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情理、情感为主线,利用“一站式”调解室搭建的远程调解平台,通过细心、耐心、诚心的疏导,引导员工与公司互通情况、冰释前嫌,做到“调解数案,稳定一片”,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东方之花”的职能。调解员妥善处理了劳动争议,起到了当事人双赢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