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案件当事人曾某来到汉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把一面写有“诉讼调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案件调解员熊小合手里,并对调解员高效化解他不久前与宋某发产生的一起纠纷表示感谢。
今年7月26日,汉川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致人死亡人身赔偿案件。57岁的曾某三在承接宋某发房屋装修过程中,在施工时不幸被自己使用的木工用射钉枪意外击中胸部,经送汉川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留下儿子曾某及两个女儿和妻子。于是,曾某一家将宋某发夫妇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3.97万元。
汉川法院立案庭受理后,将该案移送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人员迅速通知二被告到调解中心。面对法院调解,被告宋某发感觉非常冤屈,他向调解员坦白:“一家几代人买个房子不容易,新房装修是件喜事,不料弄出这些不愉快来。目前,年迈的父亲因此事忧心生病卧床,自己家装修不顺本来就蒙受了损失,曾某父亲发生意外也纯是其个人不小心导致,却要告我们赔偿那么多钱,太不公平,我们也没这个偿还能力。”
对此,调解员对其进行了耐心的心理疏导和释法明理,表示非常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情,这次意外都是双方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事情发生了,希望双方能站在对方的角度,相互理解,依法稳妥解决此事。
调解员一方面做原告曾某工作,阐明主要责任在其父亲自身,法庭判决结果可以预料,诉讼程序耗时长;另一方面做被告宋某发工作,希望其换位思考,尽法律责任和人道主义,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经过几轮会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二被告当日向原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2万元,双方当事人不得再以此次事故为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当天下午,被告将12万元补偿金通过银行转账给了原告,原告随即出具收条附卷。至此,该案通过诉前调解程序顺利结案。
8月3日,原告曾某向汉川法院送来锦旗,对法院高效调解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