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醉驾类刑事犯罪呈增长态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给驾校学员敲响酒驾警钟,打好安全驾驶“预防针”,6月16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君瑞达驾校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30余名驾校学员及教练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载乘其子何某甲和其朋友周某沿烟应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杨河镇玫瑰园路段时,追尾撞上同向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交通事故。经送检被告人何某体内乙醇含量为211.8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应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何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当事双方就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何某取得被害人谅解。
本案采取速裁程序,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忏悔。法庭依法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结合案情进行现场普法,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和法律后果。审判员桂映清最后说道:“酒后驾驶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其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各位学员要以本案被告人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通过在驾校巡回审理危险驾驶案的方式,给驾校学员打了一剂安全驾驶“预防针”,让这些即将上路行驶的学员零距离接触真实案例,认识到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旁听学员们纷纷表示:“听了这个案子,喝酒开车真是害人害己,自己拿了驾照一定安全文明驾驶,也要提醒家人们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