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款闹翻脸 法院调解化纠纷

2021-12-28 16:51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徐畅    浏览: 412

2021年6月27日,原告朱某来到曾店法庭起诉被告夏某偿还欠款40万元。曾店法庭的工作人员初步审核诉讼材料后进行了立案,随后在被告电话未接通的情况下前往其住址寻找。然而被告住处落满灰尘的大门默默告知此处已长时间无人居住,工作人员从小区物业公司查到的联系方式也始终无人接听,万般无奈之下曾店法庭的工作人员选择了公告方式送达。

2021年10月27日,本案按时开庭审理,原告朱某称被告夏某多次借款合计40万元,每笔借款皆为现金给付,故仅能提供被告出具的借条和还款承诺书而无法说明每一笔钱款的来源以及相关的银行流水明细。由于案情并不清楚明晰,故马云英法官再次尝试联系被告夏某。此后的半个月内,马云英法官多次带领工作人员前往夏某住处寻人,坚持每天通过短信方式向夏某发送自己的工作证件照片以取得其信任,同时告知其案件信息和逃避诉讼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2021年11月21日,被告夏某终于在朋友的陪伴下来到曾店法庭,马云英法官立刻向其说明了案件相关情况和诉讼流程,并安排一周后开庭。

2021年11月28日,本案针对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借款、被告曾经有无还款两个核心事实问题第二次开庭。经审理得知,原、被告二人自幼相识,系长达二十年的朋友。双方均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生意,故常有借款往来。2017年前后,原告因资金短缺多次向被告借款,被告通过现金和转账等方式将借款交给原告,甚至曾直接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被告自行取钱使用,双方曾经的亲近关系由此可见一斑。庭审中,被告承认借款的真实性,原告也坦诚被告已经先后偿还部分欠款,只是因为部分钱款的往来是现金和微信转账,转账记录也因为更换新手机而丢失,故被告已经偿还的数额以及目前实际存在的欠款金额均不明确,经马云英法官建议,原、被告均同意调解处理。

庭后,马云英法官依旧坚持与双方保持联系,并与双方律师共同做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一同到达曾店法庭签下了调解协议。此案前后经过近六个月,周周转转,终于落下帷幕。

    在法院的诸多案件中,时不时会遇到一些对法律和诉讼不了解甚至畏惧的当事人,他们试图以极力不配合法院工作的方式来逃避责任。面对这种情况,尽管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前期工作流程,但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马云英法官没有轻易放弃,他的坚持和努力也在本案中得到了回报。今后,曾店法庭的工作人员也将会秉持着百分百的努力和坚持,用心、尽力去处理每一项工作,让司法公正、为民服务在每一件案件中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