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看法官如何高效调解 为企业排忧解难

2023-02-21 10:16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高敏    浏览: 959

“真的谢谢你们法庭,这个钱我要了好几年,今年终于算是有个保障了,你们法庭真的不仅上心负责而且还特别神速……”原告某扬公司负责人彭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对伍洛法庭的干警连声道谢。

 

 “因为疫情这几年确实很困难,感谢理解我们小微企业的困难,法庭这么尽心尽力帮忙调解,我们一定会在说好的时间段内尽量把钱还上…..”被告某华公司的负责人潘某也保证道。

 

2019年12月,某华公司为筹建云梦分公司,在某扬公司购买办公家具,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2020年12月,某华公司在云梦的分公司成立后,又与某扬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高某作为担保人在二份订货合同上签名,担保期限至货款结清日止。2021年2月,双方结算后,某华公司与其云梦分公司共同向某扬公司出具了欠条,承诺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部分价款,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下部分价款,否则愿承担逾期责任。后某华公司与其云梦分公司未依约付款,某扬公司多次催要未果,2023年2月14日,某扬公司诉至伍洛寺法庭。

在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小微企业,立案当天便联系双方公司负责人,询问是否具有调解意向。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立即动身随原告一同前往某华公司云梦分公司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番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当场制作调解协议并组织双方当事人签字。在签下调解协议的那一刻,某扬公司负责人舒展眉头,出现开头一幕。

近年来,伍洛寺法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高效率结案理念铭记于心、外化于行,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减轻企业诉累,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