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副书记 涂爱民:
在孝南法院工作期间,刘杨萍同志曾任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职期间,她以“制度管人、廉洁育人”的管理智慧,为队伍建设树立典范。她拒绝“打招呼”“递条子”,用行动证明“廉洁是司法者的生命线”。刘杨萍同志如同一面明镜,映照出司法者应有的精神底色。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我将以她的敬业为桨、廉洁为帆,在守护公平正义的航程中破浪前行,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完善廉政监督机制,通过常态化警示教育、岗位风险动态排查,织密廉洁防护网,让每位干警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生态中践行司法使命。
民二庭庭长 董劲松:
刘杨萍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展现的严谨逻辑和深厚法律功底,深刻诠释了“工匠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她的廉洁自律也启示我们,正义的底线不容妥协。作为法官,我们肩负着法律赋予的责任与当事人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必须始终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构建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以“案卷不眠夜”的执着筑牢证据基石,用“零容忍”态度抵御人情干扰。未来,我将以刘杨萍法官为标杆,在办案时强化“证据为王”意识,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外界诱惑,让每份判决经得起良心的拷问与历史的检验。
肖港人民法庭庭长 刘俊华:
刘杨萍法官对“司法为民”理念的坚守践行,为新时代法院干警忠诚履职担当做了良好表率。在人民法庭工作期间,她以“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的担当精神,深入田间地头,以“脚步丈量民情”,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调解中传递法治温度,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纯粹力量。她拒收财物、严守底线,用透明审判筑牢群众信仰之基,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展现了法官对职业的炽热情怀。作为一名扎根在基层法庭的法官,我深知,我们处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将以刘杨萍法官为榜样,尽最大的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以司法为民的情怀,践行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者的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