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二审独任审理 促进办案质效双提升

2023-04-07 15:19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潘洁    浏览: 921

近日,随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下调解协议,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的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大大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

基本案情:

李某驾驶登记在A公司名下的X货车在B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李某驾驶X货车与案外人黄某驾驶的Y货车发生碰撞,造成X货车损失,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A公司向B保险公司请求理赔未果,遂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B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判决B保险公司向A公司赔偿1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B保险公司不服,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收到该案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的条件。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取了二审独任制方式进行审理。通过庭审中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释法说理,庭审结束后当天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成功调解结案。

 

2022年1月1日新民诉法施行以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民商事案件,已审结99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案件6件),既节约了审判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又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积极推进二审案件独任审判,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能,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跑出高效解纷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