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3-05-23 16:52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湖北汈汊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现该案需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管理人。为便于案件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方式公开确定一家首选、两家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本案的公司强制清算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湖北汈汊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汈汊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年09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李云波,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人民币,核准登记机关为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7417827324,企业地址位于湖北省汉川市汈汊湖汀莲街1号,所属行业为渔业,经营范围包含:水产品养殖、销售;帆布、服装加工销售;批零兼营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渔需物资、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水产科技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湖北汈汊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已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并加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会员。

2、申报机构与湖北汈汊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能担任强制清算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3、申报机构应当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派驻参与本案的履职人数不得少于4人。

4、申报机构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能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孝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推荐表;

2.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建设情况;

3.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参与破产重整及强制清算等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是否办理过执行转破产案件);

4.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5.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主要负责人及派出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等

6.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

7.强制清算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其中报酬初步报价需为包干价,应包含强制清算中的审计、评估、差旅等全部费用),能否垫付清算费用自愿接受法院对报酬调整的承诺。(信封密封

四、选任方式

本院将根据案件情况,结合申报机构管理水准、从业经验、机构规模及强制清算预案、初步报价等因素由评委员会评选出3家候选管理人,并按排序择优确定强制清算管理人;或直接确定报名机构作为候选管理人,确定后的候选管理人请指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根据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本院参加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的申报机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强制清算管理人选任。定为本案强制清算管理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本院指定。申报机构少于三家的,本院将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上所有入册机构中通过随机摇号选取。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7时有意担任本案强制清算管理人的机构应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人:李发年(报名咨询) 电话:0712-2311106

        柳思懿 (资料接收) 电话:0712-2326297

六、其它事项

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需要密封的部分用信封密封);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