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建群高效调解 妥善处理涉企纠纷

2022-11-29 09:08
来源: 安陆市人民法院
作者: 刘汝佳 易小丽    浏览: 833

近日,烟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向原、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

原告刘某因有意购买混凝土输送泵,与被告某机械公司销售员陈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并通过微信支付了定金。后刘某不想购买混凝土输送泵,便与陈某洽谈购买砂浆喷涂机并约定砂浆喷涂机价格30000元。随后,陈某将砂浆喷涂机、《设备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发送给刘某,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后刘某提货并支付了剩余货款,共计支付货款30000元。

刘某收到并试用砂浆喷涂机后,发现该设备不适合自己使用,于是提出退货退款。被告某机械公司认为该设备是合格产品且已经被原告刘某使用,拒绝退还30000元货款。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刘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核证据,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详细了解案情经过。鉴于原告刘某系江西省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调解,且该案为涉企案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承办法官转变思路,借助微信群与各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刘某购买的设备收货时未见产品合格证,且当初是因为工程需要,自己才购买该设备的,现工程差不多完工,没有使用该设备的必要。且试用过程中,他不适应该设备的使用方法,故提出退货退款。通过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主要是在退还货款的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

考虑到如被告公司某机械公司涉诉会对该公司的征信产生不良影响,承办法官迅速通过电话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刘某与某机械公司各退一步,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设备及部分货款。至此,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的方式,高效化解了这起涉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