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安陆法院烟店法庭庭长李猛带领全庭干警到烟店镇向阳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对法庭靠前服务、外出办案的司法作风表示感谢。
刘某因经营营运车辆生意需要,于2021年多次向余某赊购柴油。2022年1月29日,双方对账结算,刘某尚欠余某油款34550元。刘某出具欠条,并承诺自结算时起按利计息。后余某多次催要,刘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未付欠款本息,余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猛主动联系当事人了解案情,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刘某碍于面子,不愿来法庭开庭。承办法官便积极与村委会干部沟通,并一同做刘某思想工作,后刘某同意在其住所地向阳村村委会处理案件。考虑到此类买卖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并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疏导原、被告情绪,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耐心细致地征询意见,并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提出调解方案。经过一下午耐心地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同意定于2023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款所有货款本息。双方握手言和,这起纠纷得以就地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讲解了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在从事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前来旁听的村干部对法庭深入乡村开庭并现场讲解法律的做法表示肯定,认为这种方式既解决矛盾,又学习了法律知识,希望今后法庭经常开展此类活动。
下一步,安陆法院烟店法庭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到人民群众身边去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满足辖区群众对于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