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网恋“女友”竟是男儿身......

2023-10-12 10:45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王维

        近年来,网络交友骗局层出不穷,不少诈骗分子利用部分年轻男性急于找女朋友的心理,“以恋爱交友”为名,欺骗受害人感情,骗取被害人钱财。近日,云梦法院审结了一起冒充女性利用虚假恋爱关系实施诈骗的案件。

        案情简介

        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彭某某将自己的QQ账号、微信账号虚构为一个女性身份,在网上结识了居住于云梦县城关镇的被害人景某某,被告人彭某某告诉景某某自己名为“苏某某(女,16岁,在广州读大一,湖南岳阳人)”,被告人彭某某在与景某某日常交往中通过经常发送女性日常生活照至微信朋友圈维护虚构的身份,在取得景某某信任后,二人在网上确立男女朋友关系。被告人彭某某以虚构的“苏某某”身份与景某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多次骗取景某某财物3万余元。

        2023年5月31日,被告人彭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23年8月11日,被告人彭某某亲属代为赔偿景某某损失,并取得景某某的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彭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彭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理。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青年男女聊天交友的新阵地,在促成一对对男女相爱的同时,网恋诈骗也日益猖獗,套路层出不穷,不少诈骗分子更是利用同性间更加了解的优势,冒充异性实施诈骗。诈骗分子往往会伪装成“高富帅”“白富美”,吸引被害人关注,在确认恋爱关系,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便开始编造各种理由诈骗钱财。

        法官提醒大家,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信在网络平台认识的陌生人。特别是涉及到经济往来时,要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务必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忌因一时“恋爱”冲动而上当受骗。同时,注意在经济交往中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