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不抽象,公信在细节。”执行案款发放看似是执行工作的细微环节,却紧密牵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执行程序中的案款发放,特别是涉及案外人的情况,因程序复杂、权属争议多、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极易产生廉政风险与公众争议。
为切实规范全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执行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与透明度,充分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0日正式印发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公示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以十六条规范精准锚定适用情形、审查标准、公示程序、异议处置等关键环节,旨在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保廉洁、以制度创新回应社会关切,打造执行“阳光账本”,让每一笔案款流向在阳光下可查、可溯、可监督。
《工作指引》的核心亮点在于建立了强制性的信息公示制度。根据规定,执行法院在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前,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情况紧急外,应当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公告栏或其他司法公开平台,将拟发放案款的对象、金额、依据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此举极大地增强了执行案款发放的透明度,将执行权运行置于阳光之下。
《工作指引》为利害关系人设立了明确的异议救济渠道。在公示期间内,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发放案款有异议,可以依照《工作指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执行法院提出。法院必须对收到的异议进行及时审查和处理,并反馈结果。此举措确保了各方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和救济权,能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错误发放。
《工作指引》还进一步明确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时限和方式,强调了执行人员的监督与责任,对违反本制度擅自发放案款的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为规定的有效落地执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该《工作指引》的试行,是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案款管理的内在要求,更是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孝感中院将认真抓好《工作指引》的落实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以制度化、标准化、公开化的案款管理新实践,让每一笔款项支付都经得起公众审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