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挣钱都不容易,这钱我也该给,我就是‘气不过’原告这个态度。”在大悟法院新城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里,被告曹某说道。“明明是你欠钱不还,你还有理了!”原告李某的情绪也非常激动。
原来,被告曹某在2021年,雇请原告李某为其运送碎石和石硝,共产生运费7623元,在原告上门讨要的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彼此赌气,因此原告诉至法庭。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言辞激烈,情绪激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在审阅案件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可以进行诉前调解。在双方离开法庭之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分别做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最终被告在微信上将钱转给了原告,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新城人民法庭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办案理念,着力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和疏导,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