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杨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育有一女已满14周岁。2021年4月,原告张某某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小孩健康成长,汉川法院驳回了原告张某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事隔一年后,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没有得到缓和和改善为由,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双方对离婚其实并无异议,双方之间最大的矛盾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因而导致诉讼的产生。
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从有利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平衡双方利益,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其母被告杨某抚养,原告每月承担1000元的抚养费;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归被告杨某所有,被告杨某一次性补偿原告200000元。2022年5月23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相约来到了城关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履行调解协议。至此,这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得到成功化解并顺利履行。
承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能够彻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近年来,汉川法院始终注重从源头上解决矛盾,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以劝促和,以调解纷,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