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收紧不误工 法院在线解纠纷

2022-04-27 10:40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张颖    浏览: 578

3月30日,汉川市人民法院马口人民法庭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优势,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湖北”微信小程序在线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得双方当事人在防疫期间采取非面对面接触的方式圆满解决了纠纷。

原告陈某起诉被告傅某离婚纠纷一案,案件定于2022年3月30日开庭。开庭前,原告陈某通过电话联系承办法官,告知其在深圳,因当地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受疫情影响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希望能委托其弟弟参与庭审。承办法官在了解这一特殊情况后,依法允许原告在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出庭的情况下委托其弟弟到庭参加离婚诉讼。开庭当日,被告表示希望调解此案,承办法官当庭致电原告,在征得其同意调解的意见后,电话指导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湖北”微信小程序与法官在线沟通案件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湖北”微信小程序线上确认了调解协议。当天,原告陈某将调解协议打印并签字,附上签字图片一并邮寄给马口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收到协议后,于2022年4月3日通知被告傅某到庭在协议上签字,并向原、被告电子送达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的办案方式表示满意。

202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3月1日微信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转型升级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集成整合了立案、调解、开庭、阅卷、送达、保全、鉴定等全国通用诉讼服务功能,实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一网通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在线服务。当事人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在线与案件承办法官进行实时交流。

在疫情防控期间,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掌上办案平台开展审判活动,既发挥了审判职能,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又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审理和疫情防控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