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切实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打造应城市“4+3”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自2021年6月起,应城市人民法院联合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设立应城市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制定印发具体意见对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和多元化解工作提出务实方案。
该调解委员会在市法院专门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配齐相关办公软硬件设施,选聘4名专兼职调解员常驻。同时,法院指定3名联系法官,2名法官助理提供精准法律指导服务,让纠纷解决和司法服务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初步形成院牵头主抓、分管领导统筹协调、诉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审判庭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截止9月中旬,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件,其中调解成功5件,另3件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进行调解已转入诉讼程序。为切实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应城法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勇于创新,积极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设立应城市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构、工作流程、保障管理相关制度。
二是选优配强队伍。特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专业律师和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常驻。同时,对部分退休干部如法官、工会、村(社区)等干部中有威望、明事理的“明白人”发出邀请函,聘为特邀调解员。出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的办案补贴办法,同时加强对调解员工作经验和调解技巧的培训指导,保证“4+3”诉调对接机制尽快建成、有效运行。
三是汇聚联动合力。充分发挥法院、工会等部门在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先行调解、诉中着力调解,并在诉后为涉案当事人做好释法答疑、思想疏导等工作,共同促进劳动争议纠纷有效化解,使全市劳动关系持续良性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和多元化解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积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应城法院将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工作模式,坚持实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更多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找准纠纷症结,对症下药,汇聚合力,综合施策,切实把群众合理诉求和诉求中的合理部分落实到位,着力打造出具有应城法院特色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