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主要问题的整改方案

2022-05-12 14:47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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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孝感中院和孝南区法院因2021年度全省首次中、 基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排名位处最后之列,且其 他基层法院排位也不靠前,中院院长和孝南法院院长被省高院约 谈。按照约谈要求,孝感两级法院要立即全面深入逐个整改问题, 全面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 境建设,确保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全省法院最 前列,努力打造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保障服务孝感打造武 汉城市圈副中心、争当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二方阵排头兵。

省高院考评发现孝感法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不到位,平等保护产权制度落实不够,审判质量不高, 未设立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执转破的推进不够,典型推广、工作创新不够等。分析原因,主要是两级法院党组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视还多表现在口头上,行动不力,“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精心抓、其他领导恪尽职守共同抓离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有很大差距,学习文件不全不深,安排工作不精细、措施不力; 教育培训少,广大干警对党中央和上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不了解,更遑论执行;检查督办、考评奖惩缺乏,工作放任自流,责任缺失,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抓落实闭环,工作目标任 务完成不好是必然结果。对此,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两级法院立即开展自查和检查考评,精细精准找准问题, 结合省高院考评发现的问题,统筹分析原因,逐一精心研究制定 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整改,并逐一检查验收。3月20日前完成。 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尽快完成。中院从21日起逐一检查验 收,排名通报,通报正反典型,约谈后3名基层法院院长和后3 名中院部门负责人。

二、整顿队伍,提高素质,做到人人明确营商环境工作目标 任务和措施要求,人人维护营商环境

(一)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学习培训机制

1.梳理党中央及省市党委政府、营商办、上级法院关于法治 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编制培训教材,3月 份起,两级法院持续开展集中全员教育培训考试。不及格的重新 学习考试,考试情况和成绩与绩效奖金考核发放、评先表彰、晋职晋级挂钩。

2.将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标准、职责任务、主要措施、时限要 求等正负面清单汇编成小册子,发放到全体干警学习掌握,真正 实现任务和责任到人、人人全力参与的目标。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营商办

落实时间:3月初开始,每周集中学习培训,每月组织集中 考试。长期坚持。

(二)坚持不懈开门整顿纪律作风

紧密结合队伍整训活动和常态化队伍教育整顿,实行开门整 顿,公开征询意见和问题线索,持续深入整顿法院队伍中存在的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重点整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 问题,重点整顿违反“三项规定”、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 对所有信访举报、发改案件等存疑案件一律评查追责,严肃处理, 绝不宽贷。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督察部门

落实时间:长期坚持

三、切实整改解决重点问题

(一)针对对上级有关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学习研究不全不深 不透,安排措施不够得力,工作任务和责任没有落实到部门到人到每一天,检查督办缺少,考评奖惩不兑现,没有形成工作落实 闭环等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整治。

1.对所有上级有关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院长、分管院领导、 营商办人员要集中学习5遍以上,直至学深悟透,并在此基础上, 及时起草贯彻落实的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原则要求、措施办法、 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检查督办和考评奖惩的责任领 导及责任单位等正负面清单,报党组审议决定实施。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安排。必要时还要组织开展集 中学习培训,务必让所有人员深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必须尽责,知道为什么做、如何做、怎样做好、不做好要负责。

3.及时认真深入检查督办,考评奖惩兑现。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营商办牵头,督察部门、政治部参加

落实时间:长期坚持

(二)狠抓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细落小落实

1.落实“一案一表一评一报告一考评”、全流程分阶段动态 评估机制。评估表在立案时线上线下随案生成、随案流转,立案、 保全、审判、执行等全流程节点评估,明确风险等级,对存在风 险的及时报告院营商办,统筹预防化解。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 对所有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情况建立台账,每周小结分析,每月汇总报送院营商办。院营商办要会同审管办将评估工作作为审 执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管,及时检查督办,对无评估表、未对 重要流程节点评估、未及时评估风险并报告、不采取有效预防化 解措施等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并通报。

牵头单位:营商办、审管办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各业务部门、营商办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2.中院营商办对各部门、各基层法院的报送情况,将评定为 中、高风险的案件逐一管理督办落实。各部门及时向院营商办反 馈风险化解进度,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化解不了的报院党组统筹应 对化解。营商办定期跟踪防范化解措施落实情况、化解销账情况 并予以通报,化解措施不力的通知整改。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营商办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3.对于不落实评估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由院营商办统筹协 调审管办、督察室组织进行评查督察,该追责的一个不漏严肃追 责,并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营商办、审管办、督察室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三)平等保护产权、提高案件质效

1.建立落实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制度, 建立并落实检查督办、考核奖惩机制。

责任单位: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2.院庭长严格将涉企案件作为“四类案件”标注监管,并认 真检查督办,确保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案件办理快速高 质高效。

牵头单位:审管办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3.涉企案件优先办理,压缩立审执、评估鉴定时间。院庭长 要严管审限,及时督促结案,确保每案公正,同时,要加强纪律 作风监管,保证依法审慎文明办案。院庭长要督促所有涉企案件 的办案合议庭、承办法官都必须面对面送达裁判文书,并释法说 理,并记录在卷。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签名后,必须报 送院庭长审核把关签字。审管办要将压减办案时限作为案件评 查、绩效考评的重点,要坚持不懈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整治追 责。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分管院庭长、各业务部门、司法鉴定科

督办单位:审管办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4.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 见》,切实加强中小微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中院营商办要立即制 定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

责任部门:两级法院各业务部门

督办单位:营商办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四)多元化解纠纷、加大调解力度

1.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平台、各 种专业调解平台、法院诉前调解平台、律师及专业人士参与调解 方式等,切实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加强司 法确认,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提高解纷质效。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2.审理执行环节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显著提升案件调 解撤诉率。调撤案件数与绩效奖金发放挂钩。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各业务部门

督办单位:审管办、政治部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五)全力整治长期未结案件

审管办对于长期未结的审执案件建立台账,定期督办,限期 结案,对于长期未结案件评查追责。执行局对无法定延期事由六 个月未执结的案件必须依法更换承办人。坚持开展违规终本案件 评查追责,实行执行信访案件由中院逐案评查追责,做到不漏一 案一人,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关牢执行责任制的笼子, 努力构建对选择执行、乱执行、慢执行、拖延执行、违法执行等 行为“不敢、不能、不想”的格局。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审管办、执行局、各业务庭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六)精细司法、精准公正、每案公正、每案公信

要将每件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审深审透审准,充分发 挥专业法官会议集体智慧,保证每案公正。要以服判息诉、案结 事了为目标,减少发改案件、再审抗诉信访案件。各业务部门每 季度对基层法院一审发改案件进行讲评通报,审管办不定期重点 对本院、基层法院的涉企发改案件、信访举报案件等组织评查, 严肃问责追责。

责任单位:审管办、督察室、各业务部门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七)协调相关部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

尽快协调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 一个月内登记完成。

责任单位:司法鉴定科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

(八)依法积极审慎开展“执转破”工作

执行局、破产案件审判庭立即查清并督促各基层法院,对原 报中院审批尚未立案办理的“执转破”案件逐一检查督办,限期 结案。各基层法院在今年内各启动和审结2件以上“执转破”案 件,特别是涉高新区、开发区等案件。各基层法院要争取地方党 委政府支持,落实破产费用专项资金、落实府院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执行局、破产案件审判庭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九)推广本市及外地法院经验,创新培育先进经验

1.确定2个基层法院进行“执转破”示范试点。

2.针对企业不通过自己账户违规经营,规避监管、逃避债务、 逃税的现象,确定1到2个基层法院试点,协同市场监管、税务 等部门综合施策,探索解决路径办法。

3.各基层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复制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 建典型经验3个以上,年内报送落地成果。

责任单位:各基层法院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年内完成。

(十)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

对当事人举报线索和办案中发现的线索由案件承办人及时 向院庭长、审判长报告,各业务部门登记线索及处理情况报表, 每月报送院营商办。对当事人举报线索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倒 查追究院庭长、审判长、承办人责任。各基层法院要发现、移送 3条以上,争取立案查处1件以上。

牵头单位:审管办

责任单位:院庭长、各业务部门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十一)深入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春雷”行动,执行局完 善方案立即启动。

责任单位:执行局

落实时间:3月上旬启动,年底结帐,长期坚持。

(十二)解决诉讼费退费难的问题。

针对退费审批周期长、退费周期长、资料提交跑路多等问题, 由立案庭、司行科就网上申请、网上提交资料、网上审批、网上 退款等流程制定方案,尽快落实网上退费。

责任单位:立案庭、司行科

落实时间:3月份完成

(十三)持续推进创新创优经验报送、工作亮点宣传。

对于两级法院及部门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先进 经验、工作亮点,及时在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报道。院营商办 和办公室3月上旬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检查督促抓落实。院营商 办每月20日前收集各部门、各基层法院报送的先进经验和亮点 工作后,结合最新工作要求筛选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典型 意义的材料,并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开展对外宣传工作。院 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法院宣传处报送宣传稿;院营商办及时向省市 营商办、上级法院营商办报送先进经验、典型案例。 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各基层法院报送的宣传稿积极往各大媒 体投稿,并将稿件采用情况每月汇总报营商办。

责任单位:两级法院办公室、营商办

落实时间: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两级法院及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突出问题整改,对标对表,全 面逐一认领任务,并举一反三,制定方案,明确并压实任务和责 任到人到案,严格依照本方案进行整改,并认真检查考评验收。

各基层法院要进一步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优 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关于在全省法院 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立 即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中院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和开展“持续深化年”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明察暗访评估,通报约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责。